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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就在前不久,财政部网站还发布两项通报,对湖南省邵阳市、湘阴县和长沙县违法违规举债问题,以及8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作了说明。

今年以来,财政部已经先后通报了安徽、宁波、云南、广西等地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释放严惩问责的高压信号。财政部方面此前表示,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问责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防范债务风险刻不容缓,要放在国民经济整体格局下综合考虑债务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外关系,从去杠杆的政策体系的全局中优化、考虑。”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根本上要建机制,特别是用预算管理的手段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来建立化解机制,并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蒋震指出,首先要对债务摸底结果做一个结构性分析,明确问题导向,特别是分析债务风险形成的来源,这是化解风险的起点。此外,要分类化解,区别对待。对于具有稳定还款来源,只是有期限配比风险的内容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期限结构;对于部分还款来源且有一定不稳定性的债务部分,要政府发挥一定的作用,市场参加,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对于完全无还款来源的债务部分,要政府充分承担主体职能,明确责任,分步化解。

“还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化解存量,优化增量,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领域的权责关系,有效建立健全债务投资的激励约束体系,让债务管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蒋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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