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亿元,比2017年增加23亿元,增长29.85%。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县域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各地狠抓政策落实,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经济金融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持续巩固和提升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