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数量 40年增长222倍
2018-12-26     □记者 班娟娟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12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4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增长了222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增长516倍和342倍。下一步将促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拓展,2019年率先在自贸区实现所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确保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全面实现“企业开办8.5天”的目标任务。

“实践证明,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马正其介绍说,4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数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增长到2018年11月底的1.09亿户,增长了222倍。其中,实有企业达到3434.64万户。日均新设市场主体5.8万户,日均新设企业1.8万户。千人企业数量达24.7户,较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013年11.36户增长了117%。

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去年上升32位,较2013年上升了50个位次。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较去年大幅上升65位,排名28位,五年来累计上升130位,我国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

针对12月23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马正其指出,这有望替代“外资三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草案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这是我国利用外资法律制度的的重大调整,将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大幅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将促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拓展,努力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马正其透露:“最近我们正在梳理500多项营业执照后的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四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于大家提意见比较多的企业‘注销难’问题,我们将继续完善简易注销制度改革,试点将企业公告期由45天调整为20天,提高企业退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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