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货不能以违法违规为代价
2018-12-26     □余明辉 来源:经济参考报

诸暨陶朱街道的一家公司贴出的一则公告在朋友圈传疯了。该通知中写明:公司及公司员工禁止购买苹果产品,违反员工将失去晋升机会,以及取消相应的补贴。同时鼓励员工买华为产品,管理层,公司给予发票票面价50%的补贴;员工如果已有苹果产品,弃用苹果支持华为,给予25%补贴。

用支持国货的名义禁止员工买苹果手机,此次的当事公司早不是第一个。支持国货华为手机当然值得肯定,但因此就出台看似高大上的“苹果禁买令”,干预员工手机消费等自由,甚至对此出台罚则,其实很难经得起推敲。

购买什么商品,不购买什么商品,是市场和个人的消费自由,只要国家允许进口和买卖的商品,任何人、组织等都不得轻易加以干涉。就此而言,出台“苹果禁买令”,并以影响升职等威胁强力落实,不单是对个人买卖商品自由权的粗暴干涉,更是对市场经营自由的损害,也是对诸如劳动法、市场调节等国家法律、法制的损害。

还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就目前我们与世界经济的关联度来说,我们与世界很多国家的经济联系,早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联系,抵制苹果产品无疑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是在损伤我们的稳定经济发展秩序和良好环境声誉。眼下,我们与一些国家的经贸上有些许冲突,但可选、能解决问题的路径还有很多,没有必要上升到抵制相关国家货物,进而可能影响和扰乱相关市场乃至整个经济发展大局。

当然,这不是说一个企业的“苹果禁买令”本身有多少直接的巨大影响,那样也不客观,但如果其他行业、企业都像这个企业这样,随意制造个抵制理由或对象,岂不是影响就大了。做出诸如“苹果禁买令”这样荒唐的决定,实在是有些欠妥和不冷静。

无疑,群众的爱国之心可以表达,国人的爱国之心需要恰当安放,但这绝不是借机炒作或违法的理由。“苹果禁买令”绝不是爱国的理智表达。毕竟,本质上,爱国的基础是守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发展大局,没有这些个基础,爱国无从谈起,或者说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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