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新规实施 近万家平台面临洗牌
国家双创平台升级版加快成型
2019-01-03     □记者 钟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伴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作为我国创新创业重要抓手的国家孵化平台体系建设也日渐成型。2019年刚刚实施的新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众创空间纳入管理,同时进行孵化服务体系升级,对单位面积孵化强度和从业人员职业化要求提出了更高标准,近万家众创平台面临新的洗牌。《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我国双创平台正在加快推进包括从服务初创企业到培育新兴产业源头等在内的六个方面提升,以此形成“众创-孵化-加速-产业”为标志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链条。

根据《办法》,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是以服务大众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培育企业家精神为宗旨,面向科技型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3个资金使用案例;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要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从事企业孵化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数的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从事企业孵化的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一方面,在场地的认定标准上,将此前的两万平方米,降低到一万平方米;减少了毕业企业数量,增加了毕业企业条件,严进严出。另一方面,《办法》在服务水平、孵化绩效、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层面则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升了‘单位面积的孵化强度’。此外,对在孵企业的科技含量也作出了要求,即‘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和研发能力’。”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在他看来,把众创空间纳入管理,旨在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各类孵化器的高水平创业服务,提高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

“整体来讲,‘十三五’期间就是围绕从服务初创企业到培育新兴产业源头的提升、从集聚创新要素到促进开放共享的提升、从注重综合服务能力到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从注重服务供给导向到需求导向的提升、从推动国际合作到融入全球创新创业网络的提升、从营造局部的创新氛围到引领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的提升等六个方面的提升。”该知情人士透露。

事实上,随着创新驱动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我国的众创平台也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孵化平台近万家。其中众创空间57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4000家。而2015年上半年,我国较有规模的众创空间还不足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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