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不是资本逐利场
2019-01-03     □记者 吴振东 何欣荣 上海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遏制过度逐利倾向。意见要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等。

“幼有所育”是“七有”民生问题之首,是亿万家长的普遍心愿。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已经取得长足进步。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学前教育入园儿童1937.9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9.6%,相较2010年提升了23个百分点。

然而,正如意见所指出的,我国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目前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主要表现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等,“入园难”“入园贵”“监管弱”仍是困扰家长的烦心事。

这其中,“天价幼儿园”最让家长不堪重负。部分民办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一味逐利,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空调费等层出不穷,价格也节节攀升,但却没有换来优质与安全;一些民办园利润至上,不惜在师资、保教、餐食等事项上“打折”,致使办园条件堪忧、安全隐患频现。还有一些民办园及早教机构在资本推手下,把所谓“双语教学”“艺术特长”“早期潜能开发”等作为天价学费的注脚,一再降低“起跑线”年龄,加剧家长的焦虑。种种乱象,引起社会广泛担忧,学前教育的“去资本化”也变得势在必行。

针对意见对民办园提出的新规范新要求,有部分家长担心学前教育资源会否进一步紧张,也有部分投资者担心这一市场会否关上大门。实际上,意见是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一次系统性设计,目的不是要限制民办园发展,而是为了提高其办园水平,推动普惠性、规范化发展,避免其成为个别人、个别机构的资本逐利场。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以此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将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逐利不应是学前教育的追求。意见明确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等务实举措,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等具体目标。这是对学前教育公益属性的重申,也必将有助于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家长的各类学前教育需求。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应严格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下大力气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短板,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使孩子们拥有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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