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说不让你休,但你却不敢休、不能休、不好意思休
带薪休假“隐痛”待解
2019-02-01     □记者 张丽娜 袁汝婷 李继伟 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通知涉及住房、健康、出行等方面内容,但引起网民划重点的则是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短假”政策措施。

带薪休假再次引发公众热议,该制度有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如何才能保障文件里的福利落实到位?热议背后,既是人们对休假政策探索的热切期盼,也藏着带薪休假推行数年来,人们曾经遭遇的“隐痛”。

“2.5天短假”,真的能实现吗

对于这一“猛料”,公众并不陌生。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便提出了带薪休假、错峰休假、“2.5天小短假”,但三年过去,却鲜见地方有实质性的动作。

当地民众十分期待这个小短假。在石家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王晶说,自己是个二孩妈妈,可以利用多出来的半天假,回家陪陪家人。“当然,也更有时间组织郊游,肯定能带动消费啊,实现政府出台举措的目的。”她说。

在新浪微博话题讨论区以“河北有望迎来2.5天小短假”命名的话题下,阅读讨论量已破1.1亿。部分网友发表评论表示支持,“能多休息就是好事”“支持,增加工作效率”“期待期待”“更想回河北了”“好事,希望能实现并坚持下去”。

但也有部分网民担忧好政策很难落地。网民热议的一大焦点便是新规的限定语:鼓励和有条件,有网民说:鼓励以及有条件的地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休也没毛病,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休,“没条件”不强迫?

在河北省提出的方案中,“‘2.5天小短假’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是省文化和旅游厅,记者采访相关单位得到的消息是尚未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已督促有条件的地区研究制定办法。一位处级干部表示,如果能落实“2.5天小短假”保障职工休假权益、刺激消费必然会有益。但对于“白加黑”“5+2”已成为生活常态的他来说,只能“心向往之”。

法定福利:看上去很美

很多网民对2.5天小短假不抱希望,是因为自己法定的年假都难以享受。早在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实施,规定了具体的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但这一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有受访者表示,越规范的单位和企业就更容易落地执行休假制度,这些单位不仅能够轻松落实2.5天小短假,年假、探亲假都不是问题。但多数单位的职工,法定的假期福利很难得到保障。

“放假的福利对我来说很奢侈啊。”石家庄市民胡先生在某民营培训机构当英语培训老师,他说私营单位会以工作量、业绩和工作时间为绩效发放工资,平时周末基本不休息,但是会有一定的加班补贴。

不少受访者坦言,单位没有说不让你休,但你却不敢休、不能休、不好意思休。

“年假是可以休了,但什么时候休,我说了不算。”中部某省份的多名公务员告诉记者,2018年该省一些地市规定,党政机关干部休假须集中在8月休完,“想出门旅游,撞了暑期高峰,哪里都热,哪里都挤。”

除了固定时间,另一种尴尬的情形是“不好意思提”。“领导都没有休,总觉得开不了口,领导就算同意了,内心可能有不同想法。”一些职工在受访时这样说道。

也有一些职工“舍不得”休假。西部某省区工资待遇较低,提出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很多人想到休假了这笔补贴就丢了,干脆就不休了。

还有一种困境是:假是休了,但无数个电话和微信派活,无处可逃。有受访者表示,现在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规定给你的任务只有你能完成,所以即便看似休假,但属于你的活还得照干。

落实休假:隐形门槛该破了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年假落实难,探亲假更是“看起来很美”。

在北京工作的未婚90后小涵(化名)是甘肃人。因为工作忙碌,她平时能回家的时间少之又少,小涵很希望能有假期回家探望父母,“公休假很难买到票,除了往返时间,团聚时间也非常短”。但在现实中,工作两年的小涵没有休过探亲假,在她眼里,这几乎成了一种“潜规则”。“有同事申请过探亲假,但单位说‘大家都不休的,单位没这个传统’,就不了了之了。”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要求,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但因目前交通条件发达,大部分异地工作的职工只要愿意支付成本,可以实现公休假期内往返,所以一些单位以此拒绝批准探亲假。这让探亲假的“隐形门槛”大大提高。

然而,不少受访者反映,在公休假匆忙回家探亲,和享受探亲假的意义是不同的。因为公休假期买票难、买票贵等现实原因,导致探亲成本高昂,且与探亲假相比,时间大大地缩短。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适当的休息,可让人有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这本是一项法定的福利,却因各种隐形的条件、门槛和 “共识”,导致其成为“纸上谈兵”。

采访中,一些职工建议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在呼和浩特市做环境工程的赵伟说,现实中几乎没见到哪家单位没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被处罚的新闻。他认为,要让带薪休假真正落实,也要考虑在文件中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进行一些硬性规定,相关部门更要跟进巡查监督。

强化监督让带薪休假政策在一些地区得到了较好的落地。以湖南常德安乡县为例,该县在2017年下发文件,明确“强制休假”,即任何单位、领导、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应休工作人员休假,且县人社局对各单位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专门考核,每年年底对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强制休假纳入全县绩效考核。

此外,该县还出台规定确保2.5天周末休假制度试点落实。规定要求,每名工作人员每个月必须享受一次2.5天周末休假,每个单位每周必须安排在岗人员的四分之一享受2.5天周末休假。同时,要做好休假前的工作交接,避免中断和贻误工作。

中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斌表示,现在已经有些省区提出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一些地方出台文件强化落实,这都是好的信号,随着休假氛围的浓厚、监督制度的完善以及智能化的推进,生产力越来越被解放,未来假期会更多,相对来说,有理由期待带薪休假能得到更好地落实。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