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进程加快 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容在即
自贸区自贸港提速 全方位开放加码
2019负面清单酝酿再缩减,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
2019-03-08     □记者 王文博 刘邓 何欣荣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7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海南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海南正在抓紧研究提出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和制度体系。此前一天,在上海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与会代表透露,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总体方案已经初步完成,争取尽快报批。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专家表示,当前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开放平台建设全面提速,负面清单将再缩减,多项大力度开放举措将落地,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海南探路开放新高地

2019年是海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是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

在7日的媒体开放日活动上,海南代表团的会议大厅挤满了国内外媒体。江东新区、59国落地免签、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在部分地区和部分领域试行自由贸易港部分政策、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海南省2019年七大重点工作任务之首就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其中,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部分。在大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方面,海南省将加快构建“1+N”政策体系,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关于人才创新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调整行政区划等五个方面的实施方案出台。

在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方面,海南省将按照中央要求,抓紧研究提出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和制度体系。配合研究制定自贸港总体方案并推动尽快出台,力争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部分领域,以及部分区域探索率先实施自贸港部分政策。研究制定自贸港具体操作方案,全力做好建设自贸港的相关准备工作。

上海自贸区扩容在即

在3月6日的上海代表团开放日上,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市与商务部已初步拟定总体方案,下一步将按程序征求有关部委的意见,并按程序报审。

作为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一直备受关注,其新区扩容方案成为今年两会上的关注热点。此前,上海市政府表示,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区,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建设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对于这一“特殊经济功能区”到底有何特殊?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认为,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要肩负全球竞争条件下的国家战略任务,应当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成为经贸、法治等领域与世界接轨的国家级特殊经济功能区。

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要有新的突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经信委主任陈鸣波建议,要建立更加面向国际的制度型开放体系,能够吸引各类高端要素资源,在区域内高频率流动、高效率配置、高能级聚合,努力形成化学反应,推动深入融入全球化的高质量发展。要将新片区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功能优势”。

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加速形成

当前,以改革创新促进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除了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其他开放型平台的建设也在提速。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要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贸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继续推动中美经贸磋商。

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要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据了解,我国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6日透露,目前已经启动了再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在去年已经较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扩大开放的先行先试。

“将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推出更加开放的措施,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宁吉喆说,2019年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同时,还要加上正面鼓励,再加上准入后的国民待遇,也就是实行负面清单加正面鼓励,准入前国民待遇加准入后国民待遇。

在依法保护外资权益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这必将为外商投资权益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表示,随着一系列扩大开放措施的落实,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实现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我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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