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向北京自然博物馆移交 76件化石及古生物制品
2019-03-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3月27日,北京海关向北京自然博物馆移交罚没化石及古生物制品。此次北京海关将近年来查获的76件罚没化石及古生物制品依法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办理移交,由北京自然博物馆接收保管,并在仪式现场进行了化石及古生物制品展示。

此次移交化石及古生物制品是北京海关与北京自然博物馆根据2012年颁布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所开展的首次移交工作。双方表示,将在未来就移交工作形成规范与常态化的移交机制,不断加强相关领域的合作,防止化石及古生物制品流失出国门,并为古生物化石及现生动植物保护和科学知识传播共同做出努力。

北京海关提醒广大民众及有关单位,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出境批准文件;对有理由怀疑属于古生物化石的物品出境的,海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出境口岸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是否属于古生物化石的证明文件;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批准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内单位或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古生物化石进境的,应当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境手续。(秀菁)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