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率先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
2019-04-12     □记者 吴茂辉 海口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4月11日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第二批)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促进海南游艇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境外游艇入境担保模式,降低游艇入境成本,海口海关探索将境外游艇入境担保纳入关税保证保险范围,在全国率先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对境外游艇自驾入境实行关税担保制度,过高的入境担保金和繁杂的办理手续成为制约游艇自由行瓶颈。海口海关在全国率先将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应用于境外游艇入境关税担保领域,助力海南发展游艇产业。

海南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后,境外游艇所有人委托的游艇服务企业或其他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作为投保人,承担税款缴税义务;经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批准,在海南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投保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海关为被保险人,凭保险单为境外进境游艇办理入境手续。

据介绍,这项制度的实施,大幅降低了境外游艇入境成本。以一艘价值2000万的外籍游艇为例,未实施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前,该游艇入境需向海关先缴纳760万的税款担保,实施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后,该游艇入境30天,只需向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税款担保责任。自2019年1月政策实施以来,已有7艘境外游艇通过关税保证保险的方式入境。

游艇业在国际上被喻为“漂浮在水上的黄金”,据测算每投入1美元可带来6—10美元的回报效益。海南发展游艇产业有区位、气候、生态、自然环境、独特的人文风情、市场等优势,游艇旅游正快速成长为海南旅游消费新业态,游艇产业发展空间广阔,市场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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