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将发布 着力突破难点
市场化基金参与钢铁兼并重组将受鼓励
2019-04-23     □记者 梁倩 杨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我国将发布《促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前意见初稿已完成并上报。

据相关权威人士透露,指导意见将按照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阻碍钢铁业兼并重组的难点问题。包括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并明确鼓励市场化基金参与相关重组事宜。

上述人士表示,钢铁工业已经从过去依靠投资驱动发展为主的规模扩张阶段,进入到以创新为主的优化升级阶段。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发展目标是组建全球范围内有较强竞争力的超级特大型钢铁集团、具有区域市场主导能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和一批专用产品优势明显、自我发展能力强的专业化龙头。

国务院2016年9月发布的《关于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中国钢铁产业前10大企业产能集中度将达60%至70%,其中包括8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3家至4家、4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6家至8家,与部分专业化的钢铁集团。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突破“强”的瓶颈,实现一批钢企的领跑、并跑,以竞争力为导向的兼并重组是一条重要途径。

李新创表示,与浦项、新日铁等世界先进钢铁企业相比,我国仅个别企业处于并跑位置,少数企业处于跟跑位置,多数企业的竞争力仍有很大差距。

全联冶金商会会长张志祥表示,高质量发展需要长期稳定的营商环境,钢铁企业转型难度大、停产损失大、倒闭影响大,“转不起、停不起、关不起”。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构建更多的大型企业梯队,有利于市场供求的总体平衡,实现从数量转向品质结构竞争,达到行业自律、平衡产需、稳定市场、增强钢铁行业竞争力的目的。他建议,要在强强联合、区域市场整合、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和海外并购等方面,积极开展兼并重组。

近两年,我国钢企重组频频,规模集中度明显提高。仅从河北省来看,2018年便新形成8家千万吨级钢企。(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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