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再迎政策利好
优先布局国家重大产业项目,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发展数字经济
2019-05-09     □记者 班娟娟 郭倩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19个国家级经开区再迎重大利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据悉,各地经开区将被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更多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开发运营相关园区。下一步国家级经开区还将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此外,国家级经开区将支持建设国家大科学试验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将优先在区内布局。

目前我国共有219家国家级经开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占全国10%左右,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占20%左右,主要指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好其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在具体举措上,将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对创业创新人员在户籍、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方面给予便利。各地要赋予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提升开放水平上,将支持经开区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支持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在有条件的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等试点。

在近日举行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发言人高峰透露,下一步将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将其打造成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的示范区。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自贸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试验田,而219家国家级经开区是对外开放的主力军。目前,经开区配套措施比较完善,资金、基础设施、配套产业、人才较为集中,具备良好的发展资源和基础,提升开放水平将进一步倒逼改革,推动经开区与国际接轨。

“赋予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地方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更大的空间。”白明说,在吸引更多民资和外资上,国家级经开区要将外商投资法落实到位,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法治化管理平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破除开放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加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吸引优良项目落地。

此外,在推动创新发展上,经开区将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支持建设国家大科学试验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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