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参时评
畅通要素流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019-05-09     □陈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体制和机制障碍,以此促进城乡要素的顺畅流动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实现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笔者以为,这将有效畅通要素流动,加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方面,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基础设施覆盖机制逐步建立。另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门槛不断降低,已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在肯定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巨大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体制机制问题正阻碍城乡要素顺畅流动,成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应该看到,城乡融合发展有赖于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在市场经济机制作用下,要素流动要遵循价值驱动的规律。

《意见》确立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线图,又在涉及要素流动的户籍、土地等多个关键领域明确了改革任务书,并有具体措施,旨在全面推进城乡要素顺畅流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二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三是鼓励要素回流乡村。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四是努力缩小城乡差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大财税金融扶持。五是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企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意见》不仅是对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的一次系统性、科学性的规划,而且也明确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精准传递出主要政策导向,有利于市场形成稳定和良性的政策预期,推动要素回流乡村成为市场自觉行动。而当前我国面临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问题,既是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重要结构性矛盾,也可以挖掘释放未来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动力和潜力。特别是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涉及到的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毫无疑问将会激发城乡新的经济活力。

当然,在《意见》出台后,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引导;在落实《意见》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过程中,也要高度警惕土地市场炒作和房价炒作,防止出现实施效果与政策目标的重大偏离。切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土地、资金、人力资源在城乡之间形成良性的双向流动,使各种要素发挥最大效用,最终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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