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国资委首批授权放权清单圈定三十五事项
央企层层“松绑”解决痛点,混改、重组、薪酬、股权激励等改革将提速
2019-06-06     □记者 王璐 杨烨 实习生 俞卜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6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布《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下称《清单》),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包括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产权管理,选人用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

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落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今年出台的首批清单更加聚焦企业的痛点,更加强化分类授权,层层“松绑”,尤其是混改、重组、薪酬、股权激励等方面迎来大力度突破,将推动相关改革提速。

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明确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各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及特定企业相应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

其中,对各中央企业的授权事项共有21项,包括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中央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对各类综合改革试点企业,重点是给董事会更多的授权放权,例如审批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批准年度投资计划等。而在此基础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享有更大的投资自主权,包括在5%-15%的比例范围内提出年度非主业投资比例限额,报国资委同意后实施;授权董事会审批所属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事项等。

中国建材集团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其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认为,《清单》是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国资委的一场“自我革命”,授权非常精准,都是企业改革发展最为迫切的点位,解决了“痛点”,企业有很强的获得感,感觉“很解渴”。比如,在产权管理、投资计划、主业管理等方面都有具体授权事项,有利于投资公司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布局优化,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再比如,激励机制上的一系列授权事项都将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进内部机制改革。

此外,适用于少数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有4项,其中包括对集团总部在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的中央企业在本地区的投资,可视同境内投资进行管理。

“这一条对华润集团构成重大利好。”华润集团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蓝屹介绍说,长期以来,华润受制于企业身份,在对内地投资中受制于行业准入、股权比例、会计及税务准则等因素,限制了自身优势的发挥和产业布局的展开。该规定出台后,为华润在大湾区积极布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动能产业创造有利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清单》的标志性意义非常突出,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尤其是混改、资产重组、薪酬改革、股权激励、董事会职权落实等方面的授权都是比较有力度的,将推动未来相关改革加速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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