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研发经费 助推科技强国建设
2019-06-19     □刘锋 王恺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创新驱动发展是国家重要的核心发展战略,国家对研发的投入越来越大,这也直接带动了近年来我们在科技方面的巨大进步。但是,随着研发经费总量的不断增大,研发强度逐渐逼近国际上限。如何用好研发经费,提高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将是未来中国科技创新的关键。

优化研发经费的使用结构,提高研发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比例;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增加对科研人员的经费投入,尤其加大对高端人才引进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如科创板的建设,使科技创新的成果与资本市场对接,获取发展资金,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也是经济实力的竞争。近年来中国科研投入巨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为19657亿元,比上年增长11.6%,研发经费规模仅次于美国。研发强度即研发经费占GDP比重为2.18%,较上年提升0.05个百分点,超过欧盟15国平均水平。中国当前的研发投入无论在规模上,还是研发强度上都已位于世界前列,并且未来还将继续较快增长。

科研经费是科技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否用好科研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科研实力与潜力。中国万亿科研经费是谁在投?谁在用?经费使用效果如何?相关政策和制度建设应如何保障科研经费高效合理使用?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逐一进行分析。

我国研发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企业与政府是中国科研经费来源的主体。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的研究数据,1995年至2016年中国研发经费来源结构中,企业研发经费占比从约30%增长到70%,政府来源经费比例从25%下降到20%左右,说明企业已成为研发经费最主要的来源。企业研发经费中,境内上市企业占比约40%,其中国有企业贡献超过一半,且境内上市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前10名均为央企。尽管如此,私营部门也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18年,阿里巴巴、中兴的研发投入已超过中石油、中国建筑。

中国使用的执行机构主要是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1995年至2016年,企业执行研发经费比例从40%增长到77%,科研机构比例从42%下降到约15%,大学占比从超过10%降至约9%。企业已成为科研经费使用最主要的执行机构。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资助。

科研经费的用途一般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其中,基础研究指探究科学知识,无特定或直接应用;应用研究指发明技术解决人类的实际问题;试验开发指开发产品并优化流程。目前,中国用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科研经费明显不足。2016年中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研发经费占全部研发经费比例分别为5%和10%,二者合计仅占15%;而美国、日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研发经费占比均超30%,英国、法国更高达60%。从1995年到2016年,中国研发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比例基本没变,用于应用研究的比例下降超过一半,大量研发经费被用于试验开发。诚然,试验开发是科技发展的重要一环,中国在试验开发的高额投入也带来了“工程导向”的产出增长,但在基础研究,尤其是应用研究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已经并将会在长期阻碍和制约我国科技进步的发展和潜力。

研发经费的使用效果

基于对论文、专利、知识产权进出口情况、诺贝尔获奖情况的全球比较,我们发现中国科技实力近年来取得了巨大进步,多项指标已居全球前列,但相较发达国家仍然差距明显。

中国学者和研究人员在科学与工程(S&E)领域发表论文数量已居全球首位,这与国内研究人员以数量和论文为主的科研考评机制有较大关系。但是,在高质量论文引用率和发表于全球顶尖期刊的论文数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中国专利申请量已居全球第二,并且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2018年美国的申请人提交了56142件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其次是中国53345件和日本49702件。与2017年相比,中国PCT专利申请量增长9.1%,远高于美国增速的—0.9%。按照目前的趋势,中国有望在今后两年内赶超美国。在专利授权率上,中国与美国、日本仍然差距明显。

从知识产权进出口费用看,中国知识产权进出口逆差巨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18年,中国对外知识产权付费达358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四大专利进口国,而知识产权出口总额仅仅约为56亿美元。中国知识产权费用有近四分之一付给了美国,高通、IBM、苹果等企业都是全球专利出口的“大户”。中国知识产权进出口巨大逆差说明,虽然我们近年来专利申请量已居世界前列,但在利用专利创造价值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

从诺贝尔奖获奖情况看。自1901年首次颁发以来,截至2018年诺贝尔奖共授予904位个人和24个团体,在物理、化学、医学三个自然科学领域,美国分别获奖89位、69位、100位,均占据半壁江山。日本卧薪尝胆,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已有26人获得了诺贝尔奖。而直到2015年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中国本土科学家方才在诺贝尔科学奖项上实现零的突破。

好钱仍需花在刀刃上

创新驱动发展是国家重要的核心发展战略,国家对研发的投入越来越大,这也直接带动了近年来我们在科技方面的巨大进步。但是,随着研发经费总量的不断增大,研发强度逐渐逼近国际上限,未来研发经费增速下滑是可以预见的。如何用好研发经费,提高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将是未来中国科技创新的关键。

第一,优化研发经费的使用结构,提高研发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比例。当前中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研发经费占比过低。一方面是因为“工程化”的研究导向,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吸收,并快速转化为自己的产品,在很长一段时间享受了发达国家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红利。尽管这种模式取得了更快的发展,但目前已经开始遇到瓶颈。另一方面,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分工不合理,造成了过多资源流向了试验开发环节。从国际上看,一般大学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科研机构主要进行应用研究,企业进行试验开发。我们国家则是大学主要进行应用研究,科研机构和企业主要从事试验发展。因此,有必要调整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重点,形成合理分工,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第二,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科学研究一大特点就是不确定性,而经费管理的初衷则是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二者本就具有一定的矛盾,因此科研经费管理始终是一个难题。既要赋予科研人员足够的自主权,避免管得太细太死,使科研经费真正为科研服务;又要加强监督,防止科研经费的浪费、滥用、贪污。今后应该在加强科研人员诚信制度的基础上,赋予其科研经费使用足够的自主权,尤其是在基础研究这样不确定性比较大的领域。应该允许科研预算因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改变而作适当合理的调整,经费的使用年限也应更加灵活,使经费使用期与研究周期合理匹配,既满足研究实际需要,也避免了科研经费的突击使用,而这些归根到底只有科研人员自己最清楚,这就要赋予科研人员一定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并且要简化一些经费管理手续,使得他们从过于繁琐的编写预算、填表报销中解脱出来。与此同时,必须加强科研人员诚信制度建设,对于科研经费的挪用、滥用、造假,应当参照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违法违规成本。

第三,增加对科研人员的经费投入,尤其加大对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科技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长期以来,我国研发经费存在着“重物轻人”的问题,研发经费更多地用于仪器设备采购、试验费、差旅费、调研费等,用于科研人员的支出偏低。这种做法既没有体现对科研人员脑力劳动的充分尊重,也不利于其沉下心来专注于本职研究,更不利于优秀研发人才的吸引。中国目前科技人员、工程师数量已居全球首位,但是高端人才数量仍然不足。今后应加大对研发人才的经费支出,尤其应该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和生态,比如更好的配套政策、科研环境、扶持资金、文化和生活氛围等用于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到中国来进行创新活动。

第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中国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成功率目前约为10%,与发达国家30%至40%的科技成果转化率相比有较大差距,大量优秀成果停留在实验室技术阶段。提高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关键在于要有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励政策和专利收益分配体系,能够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和机构的巨大创造活力。在这方面,美国的《拜杜法案》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其核心是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一分为三”:1/3归学校或公司,1/3归研发团队,1/3归负责转化成果的中小创新企业。1978年,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5%,《拜杜法案》出台后这个数字短期内翻了十倍。虽然我国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换法》,但对转化机构的扶持、激励方面仍有较大的政策空间,而且地方和单位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也需进一步落地。

第五,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如科创板的建设,使科技创新的成果与资本市场对接,获取发展资金,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从国外经验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特别是发展服务于创新企业的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支撑与促进作用。美国形成了以纽交所、纳斯达克、地区性交易所、场外交易为基本构架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其中纳斯达克定位于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其市场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每个层次提供多套上市标准,以满足不同市值规模、不同行业特点的科创企业的上市需求。从1971年成立至今,纳斯达克为美国孕育、孵化了一批如英特尔、微软、苹果、谷歌等成功的科技企业,在美国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被誉为美国“新经济的摇篮”。作为科技强国的日本,同样拥有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除了东京交易所主板外,还有佳斯达克、玛札兹这样专门服务于成长型企业的股票市场,为不同规模、不同阶段的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门槛过高,且标准单一,新三板作为场外市场,流动性较差、融资功能不足,这些原因已导致大量的国内科创企业赴海外上市。因此,我们认为应该以科创板推出及注册制试点为牵引,进一步完善基于法制与信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信息披露,激活市场流动性,使资本市场真正发挥对生产要素的定价功能。同时带动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的发展,形成科技转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

当前,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关键领域。从数据上看,我们当前的科研更注重短期成果,作为后发国家,这种试图“弯道超车”的心态可以理解,但如果忽视了基础领域的研究探索,将大大影响我国科技实力提升的后劲。我们只有充分尊重科技发展的内在规律,用好日益充沛的研发资源,才能使中国的科技创新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作者:刘锋系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王恺系中国银河证券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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