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块地”改革提速 农地入市规则有望明确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下一步重点,配套政策文件或年内出台
2019-06-28     □记者 班娟娟 王文博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5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28日迎来分组审议。《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新一轮“三块地”改革试点将于今年底收官,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评估即将开启。农地入市规则有望得到进一步明确。此外,作为焦点和难点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将是下一步改革重点。目前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加快推进,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有望年内出台。

全国人大网站显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6月28日下午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这是2018年12月首次审议后,涉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内容的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的第二次审议。

其中,关于备受关注的农地入市,二审草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诸多细节进行了完善。比如,增加“城乡规划”作为确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依据,增加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今年以来,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得到多次强调。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明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程序比较笼统。通过明确细则,健全入市制度,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进而盘活和优化配置农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延期至2019年年底。距离新一轮试点收官还有半年时间。在此之际,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也即将迈入总结评估期。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此次项目评估中,农地入市相关经验做法将成为其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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