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交易机构股改方案上报 超20%股份公开招募非电网股东
电改全面加速 破垄断迎新高潮
下半年电价改革等棘手问题仍待发力
2019-07-11     □记者 王璐 实习生 俞卜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获悉,多家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方案已上报相关部门,经备案批复后,超过20%的股份将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择非电网股东。这是今年来电改全面加速、破垄断迎新高潮的一个缩影。近期部委调研电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业内人士认为,下半年改革文件落地需要与具体操作更好地配套衔接,电价改革、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等棘手问题仍待发力。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其中一个重点和路径是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调研员刘满平看来,相对独立指的是交易机构之间,以及与电网、调度、政府之间,做到“人、财、物和股权”的独立。在此基础上,还要规范运行,从而使电力交易机构成为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施者,进而为破除电网垄断打下坚实基础。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成立北京、广州2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和32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但只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八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为股份制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及其他24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为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尚未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

为此,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股东应来自各类交易主体,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

不过,实际进展慢于预期。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近期该项工作加速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6月中旬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上报方案。目前,中介机构已编制完成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经国资委审核备案后,即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增资扩股,非电网企业股比将占到30%。

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山东、宁夏、江苏等16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的股改实施方案也已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正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正在按照要求编制拟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的增资方案,非电网企业股比在20%或者30%。

比如,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增资至1亿元整,其中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占股70%,其他30%的股份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择非电网股东。参股企业有注册资本金、发电量、用电量等一系列条件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0家,各参股非电网股东股比相同。

6月底以来,电力领域其他环节的改革也是动作频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同时,增量配电试点向县域延伸,第四批84个项目获批。此外,首批确定的8家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已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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