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是医保用药管理领域一次重大变革,将对近14亿中国人产生深刻影响。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业界专家建议亟须更加合理地做好药品遴选,加快构建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抓紧把部分长期占用医保资源的“无效”药物调整出去,使更多“救命、好用”的药品能纳入医保。
目录调整引领降价预期跨国药企在华主动降价
国家医保局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部分药企更是率先行动,主动大幅降价。
记者了解到,“全球药王”修美乐在江西挂网价格已由原先的约7800元/支调整为3160元/支,降幅近60%;肿瘤药巨头罗氏旗下的雅美罗在部分省市的挂网供货价格由1925元/支调整至830元/支,降价达57%;诺华则将格列卫的价格由9989元降低到7182元。
2018年10月,我国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范围。截至去年底,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
我国自2000年第一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制订以来,先后于2004年、2009年、2017年进行修订,最近两次修订间隔时间长达8年。
加快医保目录调整频率,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已成为社会共识。根据《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常规目录今年7月发布,谈判准入目录于9-10月发布。
平衡患者的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是医保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考验,也是医保目录调整坚持的原则。多位专家表示,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有进有出”要更高效合理,在增加调入广大病患翘首盼望的各种新药进入目录的同时,抓紧把部分长期占用医保资源的“无效”药物调整出去。
药物遴选考虑临床需求“有进有出”更科学
按照《方案》,纳入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好福利还需细落实。目录调整对于经过专家严格审定、不具备条件的药品要调出目录,让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进医保。”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秘书长、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乳腺肿瘤科主任江泽飞教授表示,在遴选药物的时候,应当强调疗效确切性、临床需求,利用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等,发挥医保战略购买者作用。
“要特别关注癌症、罕见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要加大对癌症治疗全过程的关注,比如化疗中最常见且令患者最痛苦的副作用恶心呕吐、麻醉反应等。”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副院长梁军表示,高催吐性化疗药物所引起的呕吐发生率大于90%。严重的化疗所致恶心呕吐使肿瘤患者生存时间不足半年。化疗带来的恶心呕吐作为常见并发症,早有多部国际止吐指南及中国止吐指南指导如何防治。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院校长王辰说,生物制剂是目前治疗一些慢性疾病最有效的药物手段。患者如能得到及时和规范的治疗,就会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质量。应该利用医保机制来承担惠及更多患者的社会责任,发挥医保机制对全社会医学生态的科学导向作用,鼓励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使基本药物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及其他相关制度合理衔接、联动。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多位专家表示,当前我国人口疾病谱发生显著变化,慢性病、恶性肿瘤发病率增高,罕见病患者持续增多……与群众用药需求相比,目录比例和结构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明确“动态”调整机制路线图救命救急是关键
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目录以后会每年调整,但具体是否大调,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国家癌症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年一次的频率,比起过去的四年乃至更长时间一调,已经是巨大的进步,然而,这离真正意义的“动态”调整机制还有一定距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司负责人表示,在“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我国生物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2018年共有9个1类新药通过上市审批,包括信达生物的信迪利单抗等自主创新药的上市,适应症涉及霍奇金淋巴瘤等,说明中国药品研发方面的鼓励和引导自主创新取得突出成效,也对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新药自主研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快构建一个“做好药、得好报”的机制,发挥医保的导向作用。不少患者反映,由于临床新药上市速度加快,但医保目录调整间隔时间较长。如果加快调整频率,或是在小范围内如抗癌药一类单独调整,将能及时回应患者需求,释放更多的红利。
专家解释,从《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来看,最终还是把时间截止在2018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2019年上市的大批临床急需、救急救命好药将被挡在医保大门之外。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王波表示,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加速构建起符合标准的“救命药”纳入机制,更好满足患者需求。在这些方面,欧美国家的一些经验做法可以提供借鉴。
在美国,医保目录准入遵循三大原则——循证、权衡风险收益和以病人为中心,当新药获FDA批准后,药品持有人即可与报销人(各大保险公司、医院、诊所等)协商确定药品报销方式,达成协议后,药品即可进入报销目录;在英国,医保目录实现“负面清单”制度(即纳入目录清单的药品不予报销),凡获准上市的药品,即默认被纳入英国国民卫生服务系统(NHS)医保报销系统中。将性价比低的药品列入医保负目录,不给予报销;或医保“灰目录”,仅对特定疾病予以报销。
专家建议,我国要抓好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做到科学有序渐进调整。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机制。定期调整周期为半年或一年,根据药品监管部门的注册审批、生产流通监管信息,药品集中采购部门招标或挂网采购周期,价格监测部门以及临床机构使用情况实施集中调整。
不定期调整则针对创新药品,对疗效明确,治疗周期明确的创新药,特别是涉及公共卫生领域的,动态调整入目录。而对涉不良事件药品及临床急需药品等特殊类别的药品,则动态调出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