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金融业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壮大。从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唯一一家金融机构,到国有银行完成市场化改造、多家银行先后上市,再到我国金融业加速开放、我国资本市场深度融入全球金融体系,我国金融业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我国正在从金融大国向着金融强国大步前行。
70年间,我国现代金融体系实现从“无”到“有”。
从1949年至1978年间,我国实际上是单一银行体系,“全国就一家正规的金融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它既是中央银行,又是商业银行,而且隶属于财政部,一家机构占了全国金融资产的93%。”《2018·径山报告》如此表述。直到1978年,伴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金融业改革大幕正式拉开,我国现代金融体系也逐步建立。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至此彻底分离,工、农、中、建四大行相继独立并逐步开展各项真正的商业银行业务。
“独立出来的各专业银行先后开办了现金出纳、居民储蓄、贷款、国际金融和各种委托代理业务,通过开办各种面向社会大众的商业银行业务、丰富了银行职能,为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70年间,我国金融业实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从量上看,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302.71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为275.82万亿元,证券业机构总资产为7.78万亿元,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19.11万亿元。时至今日,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第二大保险市场和第二大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的商品期货成交量已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最新发布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我国有11家银行和9家保险公司入选。
从质上看,我国金融业更是实现了体制机制上脱胎换骨的变革。以银行业为例,2004年中国银行业改革启幕,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在此后的八年间相继股改上市。“与1994年、1998年的商业银行改革不同的是,本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彻底的市场化方式,措施包括国家注资、财务重组,彻底消化历史包袱。并且,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引入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在境内外公开市场上市,接受市场监督。”曾刚表示。
保险业也从“一根独苗”走向“百花齐放”。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格局发生改变,平安、太平洋、泰康、新华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保险业开始向着市场化、多元化的趋势迅速发展壮大。2003年,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内地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正式在香港挂牌交易,开创了国内金融机构海外发行上市的先河。截至目前,保险机构数量已经从1979年的1家增加到235家。
70年间,我国金融业实现从“封闭”到“开放”。(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