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等外资股比限制 将于明年取消
2019-10-14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正在提速。日前,证监会明确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证监会表示,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经统筹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以下安排: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证监会还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1月,财政部宣布中国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2018年,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证监会已先后核准多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包括: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在公募基金方面,摩根大通日前已持有上投摩根基金51%的股权,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绝对控股的公募基金。

与此同时,目前仍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正在计划扩大在华投资。就在证监会公布上述开放举措后,法国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12日公开表示,计划在中国成立独资券商,具体执行预计要等到明年12月政策正式放开以后。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将给中国市场带来“鲶鱼效应”。华泰证券研报认为,合资券商持续扩容加剧鲶鱼效应,行业层面有望引入先进的业务、技术及管理,推动证券公司向国际化投行靠拢;微观层面可能造成个体竞争加剧,需要头部券商引领高阶竞争;同时,在金融市场开放和政策支持引导下,内地券商走出去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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