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要之年交通强国建设“踩油门”
23个重大工程项目包提供稳增长新支点,14地敲定超万亿投资计划
2020-01-14     □记者 王璐 实习生 俞卜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紧要之年。《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增至34家,未来还将加速扩围升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等众多单位正在争取加入第三批试点。

重大工程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抓手和标志性工程,当前中央有关部门从国土空间联通、服务区域发展、通道扩能增效、创新引领示范和“交通+”融合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3个重大工程项目包,要求比较成熟的项目率先推进,同时加快启动一批科技类、服务类重大项目,为稳增长提供新的支撑点。地方也在积极谋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4个省区市敲定了近1.5万亿元的交通投资计划。

在巨大的资金需要下,投融资改革将进一步深化。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稳定车购税等交通专项资金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制度,研究发行国家公路建设长期债券;推动一般债券支持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

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

“着力抓规划、抓试点、抓项目,确保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上如是要求。他提出,要抓紧抓好第一批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督导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力争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要压茬推进第二批试点工作,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延伸,以试点为支点,掀起全行业全社会共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热潮。

据了解,继2019年10月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新疆、深圳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后,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又为第二批共21家试点单位授牌,其中包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四川、云南、陕西、宁波、厦门等14地交通运输部门、中国移动、中远海运、招商局、中国铁道建筑、中交建、中国邮政等五家企业以及大连海事大学。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多个试点省份、单位都已制定《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及行动计划,深圳已上报有关部门待批,江西计划3月底前报江西省委省政府审定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任忠表示,浙江计划2020年3月出台试点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动员大会,掀起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热潮。(下转第三版)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