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在当前国内生产分工不断深化、地区间互动日渐频繁的背景下,要与促进形成国内强大市场、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要求相结合,肩负起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
我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几次演变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条块分割明显,促进横向联系、建立竞争机制是当时统一市场建设的重点。1980年出台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肯定了竞争的积极意义,并明确提出要“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进入20世纪90年代,商品生产与供应得到改善,但地方政府采取行政手段限制原材料或产品跨地区流动,以及采取倾向性政策保护本地经济利益的做法仍然屡见不鲜。对此,1996年发布的“九五”计划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体系和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入世”以后,外向型经济在沿海地区率先形成,中国逐渐融入了全球生产分工体系。地方政府将制定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也出现了重外资、轻内资,重视国际市场而忽视国内市场的问题。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理论观点,为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方向。随后,国家制定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要求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这些举措为新时期统一市场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2017年召开的中共“十九大”更为全面地勾画了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框架,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一市场建设在服务宏观经济目标,推动产业转型与消费升级方面的要求更为突出。
总的来看,当前,地方政府直接制定差别化政策妨碍商品或要素流动的做法已有所改观,统一市场建设也由重点应对各地产业同构竞争所带来的诸侯经济与市场封锁,进入到促成政策协调、改善营商环境,继而强化地区间经济联系的新阶段。通过进一步提高市场整合度来优化地区间资源配置与产业分工,继而依托国内大市场实现生产与消费的转型升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期需要抓住的重点。
新时代赋予统一市场建设新要求
进入“新时代”,统一市场建设应当更加关注妨碍地区间经济联系的“隐性因素”,改进政府监管体制,便利跨区域经贸往来,并将优化国内供应链体系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建立地区间互联互通、协调统一的政府监管体系。作为营商环境的一部分,政府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微观企业的跨区域经营成本。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企业往往要在适应各地税收征缴、经营许可等要求方面投入大量精力。应当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加快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与信用体系,简化企业在多个地区办理相同业务时的流程和要求。未来,应建立地区间监管协调机制,直至实现“一次提交、各地互认”,尽可能降低企业监管配合成本。
其次,要进一步提升商流环节效率,降低地区间交易费用。无论是企业间直接对接,还是通过中间商实现供求匹配,高效的流通过程都是跨地区市场整合的重要条件。要重视原材料、核心零部件等中上游环节流通模式的转型与升级,提高线上与线下渠道的一体化程度与组织化程度,为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布局提供支撑。同时,可通过举办消费品博览会、行业展销会,包括采取“线上展会”的形式,帮助企业与全国各地的客户或消费者实现对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在此基础上,要发挥主导企业作用、释放新技术红利,促进各行业供应链整合水平持续提升。随着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在地区间不断拓展,新的空间布局形式将对供应链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市场范围的扩大还会使竞争更为充分。应当促进行业供应链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使把握需求动向、提升产品品质成为企业吸引顾客的主要途径,并通过更为深入的上下游联动协作来降低渠道总成本。以供应链优化推动跨地区资源与市场的有效整合,也将为构建统一市场提供内生动力。
最后,要以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为契机,使统一市场建设迈上新台阶。当前,对外开放不断向内陆推进,且各行业内外资结合更为紧密。只有建立地区间统一协调、可以复制预期的制度环境,才可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并且,以扩大开放促进生产与消费升级的各项举措也需要更为统一的国内市场来实现落地。不论是举办“进博会”还是共建“一带一路”,都离不开广阔的经济腹地作为依托。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提升国内市场需求汇聚、整合供给的能力,实现与对外开放的良性互动,也是新时期统一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