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物安全立法 筑牢生物疆域防线
2020-03-10     □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在全国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此举让呼吁了20余年的生物安全法立法进入提速阶段。在此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所谓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的正常生存、发展以及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人类开发利用活动侵害和损害的状态。换句话说,生物安全是各种生物不受外来不利因素侵害和损害的状态。其中,外来因素包括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转基因技术),外来有害生物的引进和扩散,对人类生产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各种传染病、害虫、真菌、细菌、线虫、病毒和杂草等。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兴生物技术在为人类健康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对生物安全构成了新的威胁。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因传染病暴发、外来生物入侵、农作物病虫害等生物安全问题此起彼伏,尤其是新发传染病造成难以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

近年来,我国建立了适合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生物安全行政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传染病防治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多部行政法规。但因生物安全涉及众多领域,这一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够完善。在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的背景下,将生物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把国家生物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进生物安全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构建国家生物安全的“防火墙”至关重要。

生物安全法是保障国家总体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所需尽快制定的法律。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制定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与生物安全治理的制度供给,以良法善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不仅有利于生物技术及其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经济安全,而且对于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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