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分析师丛晓莉表示,在中国经济金融深度融入全球化背景下,完善熊猫债发行规则,对于丰富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发行人和投资人群体,形成更加开放、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是熊猫债的重要发行主体。随着上述指引出台,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外国中央政府在我国发行熊猫债的进程有可能显著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吸引更多民营机构进入市场将成为金融开放的重点之一。易纲表示,继续落实好近年来宣布的金融开放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全部切实落地,吸引更多外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他还强调,“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强化竞争制度的基础性作用。”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目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已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元股权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占比已分别达到40%、60%、80%和50%左右。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第一能够增加我国金融机构资本来源,优化金融机构股权结构;第二能够为金融机构引入市场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约束,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第三能够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以评级行业对内开放为例,“截至目前,我国采用发行人付费模式的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共有11家,其中民营评级机构4家。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表明国内评级机构准入数量将增多,债券市场评级机构阵营还将进一步扩容。”俞春江表示。
董希淼也建议,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对民营资本的显性门槛和隐性门槛,为民营资本进入我国金融业营造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他表示,要采取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资开放的,应同步对民营资本开放。比如,目前已经取消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那么对民营资本持有民营银行30%股权比例的隐性上限也应该尽快取消;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之后,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给予国有资本同样的待遇;支持和鼓励民营金融机构申请各类业务资质和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