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市场化 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2020-06-29     □杜国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蹄疾步稳、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在充分激发调动国有企业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成效显著。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向,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时俱进、行稳致远、渐入佳境。

赋予市场主体地位更具独立性、自主性、异质性

新时代坚持市场化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独立性、自主性、异质性。独立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规范设立并独立运作,消除、减少、避免无效低效的、过多过频的、妨碍经营的行政干预;自主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异质性强调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丛林中的国有企业,一定不是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而应该在成长路径、发展模式、业务布局、组织管控等诸多方面日益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和差异性。

一是充分彰显国有企业市场主体特性。要不断增强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创新力,使得国有企业的人格属性更加鲜明,追求发展进步,勇于面对挑战,积极担当作为;使得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更加突出,增加财富,创造价值,保值增值;使得国有企业的时代属性更加显现,引领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履行社会责任,走向世界舞台。二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相互关系。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以及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显性的或隐性的干预。要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法无禁止皆可为,为企业松绑减负,给予更多自主权。三是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政企分开。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步伐,积极稳妥、分类分层、分步骤、分阶段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将具备条件的企业改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或运营公司。四是加快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在严格监管自然垄断环节的基础上,推进竞争性环节市场化,科学区分处理好垄断与竞争、行政垄断与市场垄断、竞争性业务与一般性服务业务、充分竞争与适度竞争之间的相互关系,打造培育更多合格市场主体,巩固拓展市场经济格局。五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既是实现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必备条件,也是国有企业基于“竞争中性”“国民待遇”原则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条件。要针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化解过剩产能、富余人员安置等工作中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部门间协调联动不够、流程复杂过程繁琐和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等问题,寻找对策良方,求得多方共赢,实现妥善破解。

推动国资管理体制更具聚焦性、精准性、高效性

新时代坚持市场化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聚焦性、精准性、高效性。聚焦性强调的是国资监管机构的管理重点要更加集中到管资本、抓党建、严监督、强指导、重引领等方面上来;精准性强调的是国资监管机构要更加突出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科学、合理授权放权,把属于市场主体的职责与要求落实传递到位而不错位或越位;高效性强调的是国资监管机构需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履职行权,刚性压缩减少行政化、发文式、会议式的管理方式,提升监管的针对性、灵敏性、有效性、前瞻性。

一是管资本加强国资监管内在逻辑性。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对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在内的生产要素进行综合配置与协调安排的集合体,决定这些生产要素如何配置的主体首先是企业自身,而后再由市场决定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效率的高低、价值的多寡乃至企业的兴衰,其本质就是体现市场经济规律的一般要求。管企业的主体首先是企业自身,而国资监管机构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市场经济框架原则下,立足所有者、股东方的定位,通过以管资本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二是加快推进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清晰明确国资监管机构与两类公司、两类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体现两类公司投资及运营平台的功能与作用,不断提升两类公司的决策与运营能力。紧紧围绕两类公司的改组、组建和建设,进一步加大涉及管资本的并购重组、产权流转、资本运作、薪酬分配等事项的授权放权力度,推进两类公司功能定位与职责权限、运营模式与能力素质更加匹配相适。三是深入推进产权结构调整优化。除少数国有企业必须实行绝对控股外,其他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尽量实行相对控股或参股。要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和行业的国有企业,加快股权结构调整。通过股权多元化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持续深化,为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转换经营机制奠定扎实的产权基础。四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不能顾此失彼。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领域与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构建以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为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实现执规执纪执法贯通,促进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内部监督协同互动发力。在严监管的基础上,还要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以监督促进发展、以发展检验监督,把监督与服务统一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国有企业发展这一共同目标之上。

释放市场机制作用更具主导性、创造性、渗透性

新时代坚持市场化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一步释放市场机制作用更具主导性、创造性、渗透性。主导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指引与带动作用,各类经济活动首先需要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与要求而展开;创造性强调的是不同国有企业、同一国有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具体选择何种市场机制或者市场机制具体实现形式,应该切合实际、各具特色;渗透性强调的是市场机制、市场力量、市场触角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或口头上的,而应该渗透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以及渗透到国有企业各部门、各产业、各企业、各基层等各个层面,充分发挥优胜劣汰、优进劣出、提质增效的作用。

一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其重要性在于:企业性质的制度规定,组织管理的行为准则,有序运转的机制保障,持续发展的契约安排。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紧密结合,持续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强外部董事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等,都将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稳妥将商业一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企业纳入扩大工资总额备案管理范围,允许国有资本投资或运营公司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灵活多样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大力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坚决破除“高水平大锅饭”。适时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将岗位评价体系、优化薪酬结构、合理拉开薪酬分配差距等纳入评价体系。要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扩大试点企业董事会职权,统筹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三是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针对国有企业引人难留人难,领军型人才、核心研发人员、高级技术工人流失严重,创新发展动力不足,研发能力较为薄弱,增长动能转换速度依然缓慢等突出问题,在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有效作用、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和推动股权激励措施落地等方面精准发力,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总结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并推行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等10项工作,以及“双百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要通过试点实践试出新成效、试出新经验、试出新局面,探索改革的路径,摸索改革的规律,降低改革的风险,增进改革的认同,进而为以点带面、以局部促全局加快市场机制建设提供借鉴经验和可行模式。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更具价值性、领军性、卓越性

新时代坚持市场化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更具价值性、领先性、卓越性。价值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应以价值创造、价值管理、价值实现为重点,不断提升市场化经营素质与能力;领军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引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卓越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应当具有适应时代要求、引领时代进步和与时代同行的自我改革与革新的能力,能够为世界范围内企业改革、发展、管理提供更多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一是加强战略引领谋篇布局。“十四五”规划既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也关系着国资国企事业的大局,全面客观、完整准确预判和把握“十四五”时期主客观条件及其演进态势,大力践行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三个变革”,贯穿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与执行的始终,这既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长期着力的关键,也是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发力的重点。二是补短板强弱项筑基固本。着眼于新冠疫情以及适应新时代的变化挑战,深刻剖析在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提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向着问题走,奔着难题去,不断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集聚、配置与统筹各方资源能力,明确关键核心技术主攻方向,努力在薄弱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大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力度,夯实企业发展的产业基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三是拓市场促增长稳中有进。要对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下行加剧、不确定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多等挑战,有更为谨慎、全面、客观的估计与预判,有更为务实管用、稳扎稳打的举措,危中求机、化危为机。牢牢抓住“拓市场保市场”这一牛鼻子,立足服务国内市场的战略安排,积极推进国际市场的工程与项目建设,抢占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修复、弥补、新建带来的市场空间,埋头苦干求稳求进。四是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风险是与损失相联系的不确定性,各种风险相互交织、相互传导、相互叠加,使得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成为重中之重,尤其需要对风险及其管控有足够清醒地认识。而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也成为检验与考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标准之一。要坚持现金为王,关注资金链断裂风险。要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审慎开展对外并购。要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国际化经营项目的风险管控。围绕金融风险、法律风险、安全风险、合规风险、廉洁风险,也要分门别类制定应对预案和管控举措。

培育良好市场环境更具基础性、包容性、长远性

新时代坚持市场化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一步培育良好外部市场环境更具基础性、包容性、长远性。基础性强调的是要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基础,强化竞争规则、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适宜、多样、稳定的成长条件与空间;包容性强调的是能够为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同等的条件或机会,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协同发展、共同进步;长远性强调的是要着力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遵循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着力强化市场经济法治属性。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真正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能够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可进可退。修订反垄断法有关法律规范,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二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国际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区域贸易协定达成势头不断升温,使得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规则及体系正在面临重塑压力。但应该相信,市场经济、市场交易、市场活动终会突破各种限制与壁垒,以寻求更大的规模效应、更宽的范围效应、更深的辐射效应。要积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核心地位,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谈判,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营造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三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深化改革往往意味着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改革与创新充满着风险与不确定性,但凡成功常常需要经历多次失败。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或创新发展项目,往往决策难度大、风险挑战高、投资金额大、回报周期长,决策者、参与者、推进者常常需要承担巨大风险。而一旦环境出现改变、投资未达预期、甚至形成损失,就会成为关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因此,一方面,要健全国有企业改革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具有创新意识、勇于改革、善谋改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职工用起来;另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干部职工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性、创造性,既要纠错也要容错,既要严管也要厚爱,进而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既是过往改革的成功实践,也是今后改革的根本遵循。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市场主体地位的明确,国资管理体制的完善,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良好市场环境的培育,集众力汇众智,达共识克难题,必将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突破创新、迈向深入、走向辉煌。

(作者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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