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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密集部署,召开反不正当竞争专题会议等,划定下一步监管重点领域。7月17日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部署下半年任务时提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实施。
8月18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2020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依法查处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湖南省药监局发文强调,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针对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药品销售终端虚假宣传行为,以及药品领域商业诋毁、混淆行为,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除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我国竞争政策也在谋求制度创新,不少自贸区已在先行先试。
9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在临港新片区举行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并发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11条措施。此前数日,山东省发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方案》,提出到2022年,建成较为完备的竞争政策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5月7日,针对海南自贸区的竞争政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要求细化分行业竞争制度规则,建立竞争中性评估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区域政策为先行先试提供了良好基础。无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还是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区域既可以通过发挥立法自主权的优势,也可以探索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协调机制。各项措施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回应市场对公平竞争的期待。
“近年来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已由寻求‘政策洼地’转为‘环境高地’,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是市场主体的共同呼声。平等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对民营经济和外资更具吸引力,将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提振投资信心。”张钦昱说。
专家也指出,当前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仍存在不少难点亟待破解。黄勇指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效果显著,对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也亟须回应。在数字经济领域,规则适用不确定性的问题可能更加凸显。比如平台给特定的商户追加流量,究竟认定为是对该商家的商业贿赂,还是对其他商家的屏蔽,都有讨论的空间。
“下一步应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现代化为导向,结合各地具体情况指导经营者建立竞争合规制度,要通过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市场竞争、为经营者提供竞争合规培训指导服务、提高经营者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探索建立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竞争政策系列制度规则。”张钦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