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六大方面17项重点举措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迎政策“组合拳”
2020-10-12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具体部署。业内人士指出,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的质量提升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而《意见》为这一重要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

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9日,我国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056家,总股本达7.27万亿股,流通A股市值达59.31万亿元。其中,沪市上市公司1746家,总市值41.37万亿元;深市上市公司2310家,总市值31.75万亿元。上市公司规模庞大,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已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只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才能够让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他认为,《意见》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途径作出了明确部署,这是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推动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上市公司质量决定了其可投资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让投资者更好地分享资本市场发展成果。

在具体工作部署方面,《意见》提出了六大方面17项重点举措。包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以及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

《意见》指出,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融资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往往出现对中小企业支持不够、杠杆率过高等问题,所以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而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资本市场发展无从谈起。他指出,发展直接融资的关键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信息披露的质量又和公司治理密切相关。《意见》提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是抓住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牛鼻子”。

在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方面,《意见》指出,要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要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要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要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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