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RCEP有望推动 区域数字贸易发展
2020-11-27     □记者 闫磊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刚刚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受到各界积极评价,业界认为,协定不仅能推动区域货物贸易发展,在数字贸易领域更能助力区域经济一体化升级和推动全球规则制定。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张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数字已成为全球经济和贸易的重要要素,此次RCEP协议明确将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数字贸易发展,限制成员国政府对数字贸易施加各种影响。

他指出,即使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层面都对数字贸易领域没形成有效规则,而RCEP可通过区域一体化效应,增加共识,深化实践,推动该领域在全球的进展。

张伟认为,包括中日韩和东盟的RCEP15个成员国之间数字贸易互补性强和发展潜力巨大,对解决将数据要素转换成价值、形成全球性贸易的难点问题极为有益。

“首先有助于推动解决数据确权和认证。数据要素市场的建立基础最根本的就是确定数字身份,这是要素市场的基石,数据要素则需要双边或多边相互认证网络数字身份。”他说。

张伟介绍,近年来,数字贸易逐渐呈现战略性竞争的发展态势,不少经济体正在追求分化性的数字贸易政策。“部分发展中国家在数字经济政策、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等方面处于防御地位。如印度、印尼以及南非等国对全球电子商务谈判持反对意见,均拒绝在《大阪数字经济宣言》签字。解决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应该是以数字贸易快速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根源在于数字确权认证。”

另外,RCEP还有望推动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张伟表示,目前多边规则滞后制约了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滞后于发展实践。“在多边层面,WTO没有针对数字贸易出台专门规则,相关规则多散见于WTO框架下的一些协定文本及其附件,如《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信息技术协定》(ITA)、《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等。由于对数字技术发展变革缺乏预见性,且掣肘于多哈回合的谈判率,上述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在文本设计和操作层面都面临新的挑战。规则制定既包括技术方面,同时也涵盖监管和协同方面,在数据流动方面要有足够的包容性。”

最后,RCEP有望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的进展。“全球化贸易的最大特点是中间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很大比重,2000年中间品贸易只占全部贸易的10%左右,2010年就达到了70%。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全球产品之间的分工进一步细化,数字产品实行标识化是必然的过程,这实际是一个原产地追溯的过程,将来所有的贸易产品都会嵌入数字商标或标识。”张伟说,“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形式,数字产品作为中间品贸易的比重越来越大,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以工业互联网为主导的新型数字产品,正在颠覆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分布体系和全球贸易利益分配体系。因此,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来看,积极推动数字产品有效地嵌入生产过程,加大对核心技术的研发,才能最终实现数字贸易的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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