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收关注函 被追问是否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炒作股价
2021-02-24     □记者 张小洁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深交所2月23日向锋尚文化发出关注函,要求该公司就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进一步说明。

锋尚文化22日晚间披露《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深交所要求锋尚文化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最近两年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进一步说明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关注函指出,2021年1月7日至2月3日期间,锋尚文化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138.02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已延长6个月。此外,公司924533股网下配售限售股将于2月24日上市流通。深交所要求锋尚文化结合公司近期股价表现以及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炒作股价以及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锋尚文化补充说明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以及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是否存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体采访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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