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统一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
代表委员建言 加快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2021-03-10     □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十四五”期间如何加快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整体来看,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并不均衡,第三支柱发展仍不充分。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社保基金为2.1万亿元;第一支柱城镇职工和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6.3万亿元;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为2.5万亿元,职业年金为0.7万亿元;第三支柱目前以税延型养老保险为主,仅有几亿元保费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指出,从目前第三支柱发展状况来看,除了公众个人养老意识不强,产品宣传不足等问题外,还存在第三支柱涵义、内容和范围缺乏明确定义;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支柱养老账户管理体系;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覆盖面较窄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也表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虽然覆盖人群广,但平均替代率不超过45%,仅能提供养老生活保障,未来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收支压力将更加凸显,国民养老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迟滞且空间有限,难以突破覆盖面小等困境;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虽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但可自愿参与、由市场主体运营、账户资金归个人,具有激励性强、透明度高、灵活性好等优点,同时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受众大,具有快速增长的潜力。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未来将涌现更多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而第一支柱的替代率和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均有限,第三支柱成为最优选择。”周燕芳表示。

谈及如何提高养老金账户便利性、扩大参保范围,韩沂认为,我国可参考欧美和日本第三支柱发展历程,借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试点中的账户管理经验,扩大税延养老账户的运用范围,推动将符合前述特定条件的各类金融产品纳入税延养老账户。允许参保个人在税延养老账户中自由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统一享受税收递延优惠,提升个人参与税延养老的自由度和便捷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也建议,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三支柱间共享信息,实现不同层次养老保险产品的便捷转换和退出,便于居民在长周期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结构、风险偏好等变化,统筹规划和动态安排。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基本养老金要尽快引入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加快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同时进一步壮大全国社保基金。“建议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予以充实,并考虑扩大国资划转规模。”郑秉文表示。

此外,代表委员还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相关税收机制。

王滨建议,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以降低领取阶段的税负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吸引更多个人参与;对机构通过差异化的增值税减免措施,降低机构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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