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做到纲举目张,重点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四方面工作。
首先,“三农”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移,如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及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脱贫人口技能培训,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强化其内生发展能力,就成为“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
其次,“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稍显不足,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进入“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既要抓好耕地和种子两个关键要素,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打好种业翻身仗,也要统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增收转向提质增效,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
再次,乡村建设的面貌会直观地呈现出乡村振兴的成效。“十四五”期间,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的基础上,乡村建设行动既要致力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宜居宜业的环境功能,也要注重乡村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在完善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乡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带动作用,构建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要关注农民的现实需求,照顾农民的真实感受,将乡村建设行动的成果有效地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中去。
最后,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关键。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村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有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同时,还要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各级各项政策支持力度。需要强调的是,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