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度集成创新 提升自贸港开放水平
2021-04-12     □匡贤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开放新高地上,更是不断探索。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为海南量身打造更精准的市场开放政策,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注入重要动力,向全球彰显了我国继续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力度。

今年年初颁布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我国已经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并且不断完善负面清单管理,2020年版全国清单条目缩减到33条,自贸试验区清单条目缩减到30条,负面清单管理不断优化。从市场主体的需求看,在市场准入、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在当前布局的开放新高地进一步率先探索和试点。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特别措施》,正是在全国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大背景下推出的。

《特别措施》有5大领域共22条特别措施,涉及医疗、金融、文化教育、商业航天、种业、新能源汽车等,其中医疗领域7条,金融领域2条,文化领域4条、教育领域3条,其他领域6条。这些措施之所以“特别”,一方面,这是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量身打造的措施,很多举措在其他地区还没有放开;另一方面,这不仅是政策突破,更是制度创新。通过探索新的制度安排,破除“准入不准营”等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一些实践证明效果良好且具备推广意义的,将在全国版的清单中推开。可以预期,这22条政策加快落地,将有效吸引中高端要素在海南集聚,推动海南高附加值产业集聚。

海南做好自由贸易港这篇大文章,在尽快推动具体政策落实实施、进一步引导各方预期的同时,更要加快制度集成创新进程,放大政策效应。

首先,加快探索监管制度变革。《特别措施》在网售处方药、商业航天、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作出了重要的开拓性安排,这就需要同步全面优化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对标全球最高水平开放下的监管形态,加快探索监管一致性制度安排,构建起“放得开、管得住”的制度体系。

其次,加快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措施》明显放宽了市场准入,有助于把海南打造成为世界范围市场准入的标杆,这要求进一步营造好的发展环境,包括营商环境、社会环境、治理环境。通过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建设,吸引全球优质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的汇聚。

此外,加快优化行政效能。更大范围的市场开放,需要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的行政效能、服务水准、专业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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