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收入统筹力度 建立支出标准体系 明确风险防范路径
深化预算改革顶层文件印发 “国家账本”有了严约束
2021-04-14     □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政府网13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意见》从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等6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的改革措施。

13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意见》在多个方面有重大突破。例如,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方面,要求加大收入统筹力度,盘活存量,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要求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在内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在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方面,要求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是其中应有之意,而这只能靠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杨志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例如,预算统筹力度不足,意味着有某些亟待发展的方面政府可用财力不足,同时又存在政府财力闲置问题。预算约束力不够,就意味着政府财力可能被浪费。“预算领域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都会让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能达到其应有的水平。”

杨志勇表示,《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将已有的预算改革成果制度化,并直面预算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框架的建设。

《意见》在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方面,明确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杨志勇指出,《意见》坚持底线思维,关注风险防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在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做了明确要求。(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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