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融机构加力挖潜养老新蓝海
2021-05-21     □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背景下,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正紧锣密鼓谋划推出。近期银保监会、人社部等多部门对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作出相关安排。与此同时,包括基金、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积极发行产品,抢占个人养老金市场。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占主导地位;政府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被称为第三支柱,仅在部分地区试点,规模尚小。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表示,三大支柱中,第一支柱主要作为政府提供的最低保障,第二支柱职业年金取决于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在企业之间分布并不均衡。“所以第三支柱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一个自愿的商业性体系,和不同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老百姓消费习惯特别是金融消费习惯、个人预期寿命和老龄化情况、出生率等都有关系。”

作为缓释基本养老金压力的重要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自今年以来鼓点渐紧。“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明确纳入到政府工作报告。银保监会多次明确表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保险服务。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启也使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更进一步。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提出,自2021年6月1日起,将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政策利好以及旺盛需求下,个人养老金领域已成为备受关注且潜力巨大的市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量为2.64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8.7%。自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的20年间,老年人口比例增长8.4个百分点。毕马威报告预计,至2050年,中国老年人比重或将快速升至30%,中国个人养老金市场潜力可达万亿元级别。

面对即将开启的万亿级个人养老金市场,金融机构正跑步入场、加速布局。以养老基金产品为例,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成立的养老FOF(基金中基金)共有189只,总规模为796.5亿元。收益率方面,上述养老FOF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均值(算术平均)超过10%。

保险领域,在此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前,就已有20家保险公司获得税延养老产品的经营资格,发行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多家银行也通过布局期限较长、收益稳健的产品,掘金个人养老金市场。

尽管中长期远景向好,但业内人士也指出,当前个人养老金产品普遍存在规模不足、制度不完善、产品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使其推广存在一定的难度。

对此,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建议,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统筹制度,为实现积累制养老金和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制度支持;同时通过个人账户制度,统一产品标准,完善产品准入,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融产品池,方便个人投资者选择合适的养老产品。

对于下一步政策发力方向,王一峰预计,政策会进一步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税收优惠力度,考虑我国的税收制度特点,扩大税优覆盖范围,体现养老公平。还可能打通二三支柱税收优惠,以实现个人层面的养老金贯通。此外,保险资管政策可能会进一步放宽,鼓励险企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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