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共享化”: 成也数据败也数据
2021-07-23     □吴蔚 来源:经济参考报

网约车监管风暴仍在发酵。继滴滴之后,运满满、货车帮这两个货运共享平台的App也遭下架,一些地方消费者保护组织和监管部门开始聚焦网约车市场乱象,约谈相关企业并限期整改。

综合来看,目前网约车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存在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漏洞;计费收费不透明;司机行驶非最优路径的行为普遍存在;消费者维权难;市场集中度高等。事实上,这些问题都和数据的收集使用密不可分。

网约车作为汽车业“共享化”的早期形态,数据对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如业内资深专家罗清启所言,未来真正改变汽车产业航向的不是动力系统而是数据系统。作为一个硬件装置,汽车最重要的作用不是跑“路”而是跑“数据”。也就是说,汽车产业真正的革命是把轮子装到数据上,汽车正成为我们进入更大数据世界的端口,它在不停生产数据。

与此同时,数据也是把“双刃剑”,从网约车暴露出来的问题就可窥一斑。当下网约车平台涉及的数据,既包括乘客的个人隐私数据,也包括实时获取更新的道路环境信息数据,还有由大数据系统加工分析解读出的数据。这些数据如若正向使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精准更安全的服务,可以为网约车司机指示更优路径,实现更加高效的资源匹配。然而,现在网约车市场备受诟病的五大问题,恰恰是在“反向”使用这些数据。比如用于“用户画像”,分析用户的性格偏好,是否对价格敏感,作为大数据精准“杀熟”的依据。比如所谓“峰时定价”,一些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在需求高峰时故意缓慢调配运力资源,引导乘客加价,以提高平台的利润率。更有甚者,从不少司机手机显示的收益金额来看,这部分利润并没有给到司机,而是进入了平台账户。

网约车市场乱象也暴露出了数据资产的所有权问题。目前不少网约车平台和车企都将其掌握的数据当作私有资产。理论上说,出行数据特别是用户信息数据属于个人隐私,形成大数据后必须对其进行合规脱敏使用,网约车平台、车企仅仅是大数据的收集者,这些大数据属于共享资源,应由公权力机关监管和制定使用规制,企业不得垄断或任意使用,更不是可交易或出售的战略资产。

不可否认的是,“共享化”是未来汽车使用方式的革新。未来汽车不再是一个被驾驶的工具,也将不再是一个带有极度个人色彩的工具,它应该是整个社会汽车系统的一部分,是庞大的交通移动数据云这个调控系统下的移动终端。从这个角度来看,改变汽车业的力量早已不局限于汽车业内。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百度自动驾驶已为超过21万人次提供了出行服务,未来三年百度自动驾驶出租车将扩展到30座城市,部署3000多辆,服务300多万用户。同时,百度还将与车企合作生产智能驾驶车、自建造车品牌,自动驾驶将正式进入大规模落地阶段。可以预见的是,在我国数据安全立法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大背景下,汽车业“共享化”的高阶形态即将到来。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