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为突破口,不把论文数量、代表作数量、影响因子作为唯一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在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方面,将坚持公正性、荣誉性,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强化国家科技奖励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紧密结合,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力度。
“总的来看,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等,将进一步释放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将广大科研工作者个体的努力‘聚沙成塔’并形成长效机制,这对于强化我国基础科研能力、提升整体科技实力,并最终实现科技自强自立,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隆云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