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第二届数字法治政府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通过对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研讨,深入挖掘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机制和治理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需要关注三方面问题:第一,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第二,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要处理好个人信息保护、个人隐私权保护、人格尊严维护与追求行政效率之间的矛盾。第三,要深刻认识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主体、行为、监督、救济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更新、组织重塑、流程再造。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认为,伴随着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的渗透,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被重塑,整个法律体系都在逐步回应,行政法也不例外。赵鹏提出,一方面,伴随行政活动的数字化,我们需要调整行政程序的某些规则,确保被数字技术改造的行政权力运行方式,同样受到法律控制;另一方面,针对新兴权利如个人信息自决权被法律确认,我们也需要重新认识传统的理论设定,既不能让行政机关成为某些新兴权利保护的化外之地,同时也要兼顾行政活动的内在逻辑,形成比较平衡的规范方案。
(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