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浙江被中央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来,经过两年多建设,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当前,在浙江先行探索共同富裕示范经验基础上,可以将探索区域扩大至长三角全域,为实现共同富裕探索更丰富、更深入、更全面的示范经验。
2023年召开的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提出,长三角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上先行示范。2022年11月,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这是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有望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协同高效的共同富裕之路。
开展更大区域范围的共同富裕试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部署安排,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肩负“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的重要任务,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目标,探索建立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
目前浙江已围绕组织建设、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形成了“共富工坊”“亩均论英雄”“山海协作”等一批重要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更大区域范围的共同富裕试点,是权衡各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差异下探索跨省级共同富裕路径的必要选择。事实上,促进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本就是国家共同富裕总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战略步骤,《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也已提出要“促进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
浙江经验为长三角提供复制推广示范
长三角地区推广试点共同富裕具有突出优势。当前,全国上下正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共同富裕,长三角是当仁不让的关键先行地区,特别是浙江和长三角示范区,已相继承担起共同富裕试点探索的重要任务。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经验拓展、推广至长三角地区势在必行。
浙江经验为长三角提供复制推广示范。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位于长三角,三省一市文化相通、发展环境相对一致,浙江经验在长三角先行复制推广并开展进一步探索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独特优势。
当前,浙江示范区的成功实践探索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建设上,以党建联建为抓手,积极引入新业态,组织劳动力与企业对接,推动建设高品质、高辨识度的精品“共富工坊”,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集体增富、百姓增信”;高质量发展上,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聚,围绕培育发展动能,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化和数字化改革,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金名片”;推动精神文明富裕上,始终以“枫桥经验”为引领,率先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协商治理新模式,聚力培育“浙江有礼”品牌;缩小区域差距上,立足“一县一策”,依托“山海协作”深入推进发达地区与省内山区双向驱动内生发展。在缩小城乡差距上,全面落实“两进两回”行动,激发乡村主体发展活力;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上,积极发展“不等不靠不要”的民营经济,促进“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协同作用。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提出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从而,浙江示范区建设为更大范围的长三角全域实现跨省域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先期经验。
推动长三角地区全域实现共同富裕
在浙江先行探索共同富裕示范经验基础上,有必要将示范探索范围扩大至长三角全域,推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域共同富裕。
首先,明确长三角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共同富裕的主要目标任务。长三角三省一市可以结合实际提出推动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一方面,研究浙江示范区“共富工坊”等已探索成熟经验在长三角全域复制推广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另一方面,重点聚焦跨省域促进共同富裕、先发省域带动后发省域、科创产业深度融合等先期探索尚未成熟或没有涉及的问题,因地制宜设计在长三角全域深入探索的实施方案。
其次,制定长三角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共同富裕的行动纲要、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一是锚定“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复制推广”等战略目标,制定《长三角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制定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较为成熟的示范经验如何进一步在长三角全域复制推广的计划。二是制定长三角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三是以长三角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为总体依据,支持省、市、县三级依据总体评价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制定相应评估体系。
再次,实施推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域一体共同富裕的“1+4+7”战略。1个核心任务即高质量一体化发展。4大难点问题即着力解决区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需要解决的难点,包括跨省域区域协调发展、先富省(市)域带动后富省(市)域实现共同富裕、城乡融合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8个改革创新重点领域为:进一步深化党的领导在推进全域一体共同富裕中的引领作用;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提升长三角全域产业高质量格局和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促进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先富省(市)域带动后富省(市)域实现共同富裕实践路径;促进域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全面繁荣,夯实共同富裕所有制基础;深入探索推进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制度改革;提升域内外文化交流互鉴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基于浙江经验开展全域一体共同富裕试点探索。一是以浙江“共富工坊”为蓝本构建新型基层党组织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在长三角全域推广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集聚。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三省一市政务服务窗口,建立长三角统一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组建医疗共同体等公共服务共同体,同时注意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摸底和帮扶。四是探索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等地区为基础开展跨省域共同富裕和先发省域带动后发省域试点。五是探索在江苏、安徽等国有企业实力较强地区开展国有企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与浙江民营经济经验相互补充,夯实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
(作者单位:安徽工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