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成信托公司完成股权托管登记
“应托尽托”利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2024-02-21     □记者 钟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信登”)向各家信托公司发布的《2023年信托公司股权托管年度报告》(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累计51家信托公司与信托登记公司签订股权托管服务协议,共登记信托公司股东203家,其中82.27%的股东为非金融机构。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信托公司股权托管有利于推动行业问题股东的识别和管理,当前签订家数占整个信托市场7成以上,未来信托公司必将实现“应托尽托”。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已签约信托公司中共有48家办理股东名册初始登记,较上年增加10家。中国信登表示,目前,所有信托公司中,除3家上市信托公司以及2家信托公司在当地股权托管机构完成托管外,尚有11家信托公司因风险处置、股权变更等原因未落实股权托管。信托登记公司已按要求将相关情况上报监管部门。

根据股权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从公司类型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占比83%,股份有限公司占比17%;从国有企业属性来看,国务院国资委管辖占比22.92%,地方国资委管辖占比27.08%,非国有占比8.33%,其他占比41.67%;从资本属性来看,内资企业占比91.6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占比8.33%;从注册资本规模来看,50亿元(含)以内的占比56.25%,50亿元至100亿元(含)的占比25.00%,100亿元以上的占比18.75%。

另外,信托公司股东结构方面,《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股权系统共登记信托公司股东203家。从股东企业类型来看,非金融机构占绝对多数,达82.27%,金融机构占比12.81%,事业单位占比1.97%,政府类占比1.48%;从股东个数来看,5家(含)以内的占比77.08%,5家至10家(含)的占比14.58%,10家以上的占比8.33%。

从股东持股比例来看,持股比例50%以上的占比16.28%,5%至50%(含)的占比35.16%,5%(含)以下的占比48.56%,同时参股两家信托公司的股东仅1家;从股权受限情况来看,2023年有1家信托公司办理股东股权解除冻结业务,另有3家信托公司的股东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信托公司股权托管是落实《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股权托管,有利于提升信托公司股权信息透明性,以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对此,资深资管研究员袁吉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2020年3月正式施行的《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优良稳定、结构清晰、权责明确、变更有序、透明诚信原则。其中,第四十七条指出,信托公司应当建立股权托管制度,原则上将股权在信托登记公司进行集中托管。2022年4月,信托登记公司正式提供股权托管服务,负责集中托管信托公司股权、履行股东名册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等职能。

事实上,信托公司股权不清晰,甚至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国信登在《报告》中透露,继2022年发现个别信托公司提交的股权登记信息与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后,信托登记公司在2023年再次发现某信托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核查确认后,提示该公司前往公司登记机关修正信息,并于修正后在股权系统办理更正登记。

“股权登记有利于消除机构自行管理股东名册缺乏统一标准的弊端,有利于推动信托公司加强对问题股东的识别和管理。”有业内专家直言,信托公司今后的股权结构、股权管理、大股东的权利义务将更加清晰,对极少数原来股权结构或股权管理存在不规范或违规现象的公司会形成硬约束。对此,中国信登也表示,股权托管是一项明确的监管要求,且已纳入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评分要素。信托登记公司将在监管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尽早实现“应托尽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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