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让更多患者受益。”河北省唐山市医保局副局长朱振波说,唐山市试点设计的目标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唐山市内三家服务量较大的非公立医院参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让更多的患者受益。”朱振波介绍说,价改工作人员一边处理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的情况,一边实地调研指导非公立医院参与,激发了非公立医院进行价格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3年,唐山市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价格13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401项,重点向国家支持的中医、儿科、重点学科医疗服务方向倾斜,涉及调增金额6779万元,调减金额4427万元。
朱振波认为,这得益于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原则下,建立了价格形成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理念”,消除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降价之间“跷跷板”式的直接联系。唐山市医保局选取了患者费用变化、经济社会及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医院运行情况、患者和医保承受能力等43项指标,将改革目标、价格功能嵌入机制和规则中,确保指标体系可以科学合理地发挥作用。
二是建立总量调控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调价总量不再取决于医药费用腾出的空间,而是基于医疗服务收入的水平。唐山市以2022年医疗服务性收入32.51亿作为历史基数,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药总费用规模和结构、患者跨区流动、新业态发展等指标,重点考虑医保基金筹资运行情况结合实际,合理确定2023年调价总量。
三是建立监测考核机制。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合作,定期监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与医保基金支出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和趋势分析,促使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调控、分类形成以及动态调整之间形成政策闭环,使价格管理和医院运行之间形成正向的互动关系。
(记者曾亮亮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