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体经济为基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2024-07-18     □巫强 胡蕾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13日至16日,第二十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图为观众在科博会上观看一款运动机器人。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长足进步,在若干科技领域已实现赶超并处于全球前沿。同时,在某些领域原始创新能力薄弱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我们要以实体经济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协同创新为依托,以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为目标,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

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内涵

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集中体现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和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两个方向。

一方面,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是要求创新要素按照产业链各环节的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创新链要主动融入产业链,更好地发挥创新链对产业链的推力作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产业需求布局科技创新前沿,加快推动科技攻关,尤其是聚焦产业化前景明确的前沿科技以及可满足当下产业需求的先进技术进行攻关。重点解决我国产业链主体创新能力不强,缺少核心技术的现实问题,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程度高、富有韧性的现代产业体系。

另一方面,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是要求创新链主动向产业链延伸,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通过实现商业化运营培育出全新的产业链,催生更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要突出产业发展是科技创新的落脚点,使得创新链的成果能够转化成经济效益。真正解决科技成果仅停留在实验室中束之高阁的问题。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齐全的工业门类,细分的不同工业部门发展速度有快有慢,所处的发展阶段有高有低,所以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两种融合发展模式都普遍存在。讨论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必然不能只强调某一方对另一方面的拉动作用,或单向促进作用,而是要强调双链融合下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双向螺旋式上升。产业链推动创新链的突破,创新链促进产业链的生成,两者螺旋式上升,才能最终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和发展。

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实现动力

首先,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离不开微观主体的自发推动力。一方面,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主动方是产业链上的企业。企业要在产业链上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固链,依托创新链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提高产业链竞争力。针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部署创新链进行攻关,将创新链嵌入到产业链的过程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按照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重视针对传统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部署创新链,提升改造传统产业,补短板、锻长板,更好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主动方是创新链上的主体。它们要对接市场需求,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既是产业链的核心主体,又是创新链的核心主体,能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并实时反馈。真正确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科研院校及高校等作为创新链上游的重要主体,要与产业链上的企业充分交互,形成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共担科技创新风险,分担在未知领域中的高昂创新成本。

其次,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需要政策改革的推动力。当前主要是通过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两大系统之间融合发展的通道。我国科技政策要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强调原始创新,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向无人区探索,容忍前沿探索的失败。同时,要强调市场应用层面的需求侧改革,要能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内需市场的优势,尽快突破创新成果缺乏本土市场需求的困境。例如各级政府带头,积极推进“首台套”政策,在政府采购中率先使用本土企业的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在各类招标中对于本土企业的竞标资格给予适当的倾斜措施。

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第一,加强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筑牢科技创新强国的人才基础。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就要重点研究能担当“国之重器”的重大原创与核心技术。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筑牢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推进有组织科研,充分发挥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战略性、关键性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同时,要全面梳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断供”的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制约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在国家实验室等创新高地合理分工布局,长期坚持和大胆探索相结合,保障持续稳定地投入,为建设科技强国夯实基础。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抓手,形成以科学家为中心的“科研特区”。还要以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关键举措,以促进人才集聚为目标,不仅要持续提高人才的待遇和福利,还要为人才发挥其所学所长提供关键机遇,加快建成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第二,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一是推行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双链长”制。作为特定区域产业链的链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主动承担起创新链链长的职能。双链长要从顶层开始谋划,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发挥政策计算器功能,根据企业的特征主动匹配,为企业提供更为完善的配套政策服务。在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断裂风险时,在创新链正常运行遭遇各种阻碍因素时,链长要积极协调,凝聚创新链上各主体的共识,积极引导创新资源跨界流动与优化配置。二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办科技型企业,选取核心技术研发进程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来构建产业链。支持科研人员技术入股创办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科研人员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有序流动打造“旋转门”。三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新平台模式。借鉴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安徽创新馆的经验,以平台化运行的思维,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生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四是针对行业共性技术、有代表性或示范效应的关键核心技术,实施“赛马”和“揭榜挂帅”制,推动科研机构按照产业需求进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科技供给能力。

第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产业链竞争力。一是要以领军企业为核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在横向和纵向上建立企业研发交流平台,有效整合并优化配置多方参与的创新资源要素,联合攻关,更好地推动薄弱环节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要鼓励和引导领军企业提高关键零部件等中间产品自给率,推动引进吸收再创新模式向自主创新模式动态转换,提升全球创新链地位。二是要推动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和“颠覆式创新”之路。中小企业要深耕细分领域,坚定做好下游大客户背后的隐形冠军;要以细分领域中的不可替代为核心目标,坚持持续创新,构成细分领域的高进入壁垒。中小企业往往是孕育颠覆式创新的关键主体。中小企业在战略调整方面更为灵活,能够迅速响应市场需求和变化,快速组建高度专业化的技术团队,从多个来源获取灵感和创新思路,能为颠覆式创新活动提供萌芽的土壤。再次,重点发挥国有企业的双链主作用。大型国有企业更适合凭借其产业链的链主地位,承担其创新链的链主功能,协调创新链上的其他主体。大型国有企业也有足够的研发资金,适合持续地开展累积性创新,能保证在攻克行业共性技术方面,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第四,发挥数字技术的黏合剂功能,提高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整体效能。一是要让数据要素充分赋能其他生产要素,孕育出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直接提升创新链的整体效率,促进产业链的发展。二是鼓励互联网平台积极采用新型数字技术实现转型发展,培育一批供应链运营、金融科技服务等新型平台组织。供应链运营平台使得企业能更快更准确对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进行采集、整合和分析,促进供应链不同环节的协同与互动。三是加快应用数字技术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尤其是对传统产业加速进行数字化改造。要实现研发和生产更紧密地互动,消除产业链与创新链中的信息孤岛,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然后,在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过程中,要应用数字技术更加精准地调整创新链布局。要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市场失灵可能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和效率,帮助科技创新主体直接对接市场需求,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精准对接。四是应用数字技术使得产业链与创新链的对接不再局限于狭小的地理空间,加快科技知识空间溢出的速度与范围,使得科技知识的空间分布进一步扁平化、分散化、去中心化,加快构建全新的全球创新生态系统。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江苏数字经济研究院、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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