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当地时间9月18日,欧盟常设法院做出裁决,部分支持谷歌对欧盟委员会一笔合计14.9亿欧元反垄断罚单的申诉,谷歌将不再需要支付这笔罚金。
欧盟常设法院表示:“法院维持了欧盟委员会的大部分评估,但撤销了对谷歌处以近15亿欧元罚款的决定,因为欧盟委员会在评估谷歌被认定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的持续时间时,没有将所有相关情况纳入考量。”
该裁决与谷歌2003年推出的广告平台AdSense有关。AdSense平台包括一项名为“AdSense for Search(AFS)”的在线广告中介服务,要使用AFS的发布商,需与谷歌协商一份合同,其中包含限制或禁止显示与AFS竞争的服务广告的条款。2016年,欧盟委员会对这些条款提起诉讼,致使谷歌于同年9月修改了这些条款。
然而,2019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处以近15亿欧元的罚款,称其在2003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犯有侵权行为。欧盟委员会指控其在在线搜索广告市场限制竞争对手。当时,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谷歌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在与第三方网站的合同中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阻止谷歌的竞争对手在这些网站上投放搜索广告。”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谷歌通过对第三方网站实施反竞争的合同限制,保护自己免受竞争压力。根据欧盟的反垄断法规,这是非法的。这一不当行为持续了10多年,使其他公司无法公平竞争和创新,也使消费者无法享受竞争的益处。
2019年6月,谷歌对该裁决提出上诉。五年后,法院维持了欧盟委员会的大部分评估,但撤销了近15亿欧元的罚款。
不过,这只是谷歌在欧盟面临的三起反垄断诉讼案中的一起。此前,欧盟还分别对谷歌购物服务和谷歌操作系统安卓开出反垄断罚款,三笔反垄断罚单总额高达82.5亿欧元。
目前欧盟对科技巨头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期通过的《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也旨在规范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