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霞 吕蕾
服务消费是民生福祉改善提升的重要支撑,是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消费,把今年确定为“消费促进年”。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专门就服务消费发展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宏观调控思路的一次重要演进。
服务消费关乎民生和人民幸福感、获得感,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社会消费日益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升级趋势,消费形态也逐渐由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服务消费在扩大内需乃至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关系全局和长远利益
在新形势下,我国服务消费呈现消费供给数字化、消费需求品质化、消费主体年轻化的趋势,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社会生活、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深刻变革,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
其一,服务消费是经济转型的强劲动力源。消费是增长的基础,是经济的主拉动力,消费“热点”往往是投资“焦点”,推动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是经济转型的重大任务。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将拉动服务领域投资,带动实物消费量质齐升。以餐饮、住宿、旅游、购物等为代表的服务消费,既能呈现链条式的相互触发关系,又能发挥集群式的关联带动效应,激发高频的、刚需的实物消费需求。以消费结构升级牵引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升级,将形成新消费引领新供给、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其二,服务消费是促进国内大循环的重要驱动力。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聚焦人民群众尚未被满足、尚待激发的潜在需求,满足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有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提高国际循环质量。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和优化消费环境,有助于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提高消费层次、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更好畅通国内大循环。同时,着眼于世界市场需求,以国际经贸合作加速国内外市场消费潜能释放,实现互惠共赢。
其三,服务消费是社会就业的关键稳定锚。服务消费具有“接触”特征,是典型劳动密集产业,尤其是餐饮、住宿等生活性服务业。服务消费扩张有助于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有利于稳就业和增收入,从而完善分配结构,促进“派生”消费。由此,生活服务消费越活跃,创造就业岗位越多,就业收入更持续稳定,全社会就会形成“就业稳-收入稳-愿消费”的良性循环。
服务消费,与实物消费相对应,其消费对象为无形服务,涉及行业众多,既有存量较大的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传统消费,也有增长空间更大的文娱、旅游、体育等改善型消费和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服务消费和实物消费不是“去一存一”的矛盾和替代关系,而是有着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内在关联。实物消费是服务消费的物质依托,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将有力促进实物消费,服务消费通过直接拉动增长和间接促内需实现对经济增长的牵引带动作用。如,康养行业发展显著带动营养品等实物消费;而高品质营养品供给也将促进康养行业繁荣。以服务消费扩容提质统筹、牵引实物消费,有利于形成服务消费和实物消费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扩内需新局面。
需求之变结构之变孕育动能之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和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阶段,对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和品质化的生活性服务业需求日益增加。从服务消费发展趋势来看,主要有三方面积极因素:
首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来消费升级新需求。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消费升级进程会显著加快。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1.2万美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强烈,消费需求从“有”转“优”,从注重数量转追求质量、从生存型消费转发展和享受型消费,“品质消费”“悦己消费”“绿色消费”“数字消费”等新消费日益引导潮流,文旅、体育、健康休闲等提供情绪价值和满足感的服务消费更受市场青睐。
其次,人口结构变化蕴含服务消费的新动能。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6.2%,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带来养老、托育、教培、居住服务等消费需求。年轻人渐成消费主力,偏好社交、直播等个性化、差异化、体验强的消费模式,骑行、滑雪、露营、观演等年轻态、沉浸体验消费成为新亮点。从人口看,老龄社会加速到来,“银发经济”迎来黄金发展期,家政、健康、护理等生活服务需求更迫切,老年助餐、居家助老、老人旅居等服务业态渐丰富,孕育服务消费的新“蓝海”。主力消费群体的更替和偏好改变加速了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服务消费须围绕各群体消费需求精准发力。
最后,科技创新持续创造服务消费的新供给。我国消费升级与数字经济形成交汇并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消费,催生数字健康、数字教育、智慧餐饮等,送餐、教育、医疗服务机器人不断迭代升级,新型消费潜能加速释放。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快速成长,数字化对服务业商家降本提效作用明显。
今年以来,我国消费市场呈稳中向好态势,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活力澎湃强劲,消费结构提质趋势明显,支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服务业“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愈益明显。餐饮、交通、文旅等服务消费增势良好。假日消费火爆,暑期文旅市场“热”力十足,“清凉经济”不断培育,激活夜间游、避暑游、亲子游、研学游等消费热点。数字消费用户群体不断崛起。
服务消费需求与供给仍存在结构性不平衡
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达4亿多,但服务消费仍存在供需不匹配、结构性不平衡等问题,在供给结构、质量、水平方面,存在中低端供给不能满足中高端需求的矛盾。
一是高质量服务供给不足。总体看,服务供给普遍化、大众化、同质化,尚未形成高质量、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供给体系。从供给规模看,服务行业总体供不应求,特别随着老龄化、少子化趋势,“一老一少”成为刚需,家政服务、养老照护、康复陪护、育婴托育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行业,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门槛较高、供给水平不高等问题。高层次服务消费如文化、艺术、娱乐、体育等,也存在供给不足、高端人才缺乏、服务质量待提升等问题。从供给结构看,高端服务产品供需矛盾突出。医疗康养、职业教育、心理咨询等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不足,定制化、个性化服务不够,部分消费流向国际市场。
二是服务消费环境有待优化。服务消费行业标准不健全,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影响服务品质的稳定性、可靠性及品牌打造。服务业新场景、新业态不断涌现,但行业标准和制度建设滞后,在用工要求、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费用收取等方面缺乏全国统一标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权益难保障、行业监管和惩戒机制缺失等矛盾凸显,服务消费行业基础设施较薄弱,平台建设不完备导致信息壁垒和交易成本提升,尤其是家政、养老、托育等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个人信用等重要信息不对称,亟需强化服务消费监管、规范诚信合规经营、优化完善市场环境。
三是政策引导支持亟需强化。服务消费在过去很长时间被视为非生产性的,行业市场准入限制较多,公平使用生产要素的保障程度较低,支持扶持政策偏少,甚至还有一些限制性措施,政府各部门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城乡和区域间的消费差距有待拉齐,亟需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引领加快转型升级。此外,消费者认知与接受度需提升,要引导开展消费者教育,积极转变消费理念,更新和普及绿色消费观念等。
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 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握消费结构升级方向,紧紧围绕培育、融合、激活,在供给、需求和制度层面协同发力,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高水平动态平衡,让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一是聚焦“培育”,多措并举激发消费活力。有效提振服务消费,更依赖居民收入增长和收入预期改善。要持续优化“就业—收入分配—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机制,建立消费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制度体系;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增强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优化个人所得税等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服务消费的金融支持。各地可发放服务消费券或消费补贴。同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探索实行弹性、错峰休假,让百姓有闲暇时间消费。
二是聚焦“融合”,创新发展提升供给质量。一方面,聚焦各群体服务消费诉求,不断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构建更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推动商业、文娱、旅游、居住服务等业态融合,依托城市商圈、智慧街区、数字门店等,设计更多线上线下融合、商文旅融合等新场景;加快国际及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辐射带动周边服务业发展;推动新经济和新市场形态融合,打造顺应消费结构和品质升级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加速技术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应对劳动力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挑战,培育壮大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互联网+服务”改造提升传统服务消费业,以数字化、新创意、平台化创造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体验。以品牌、标准、质量为引领,提供更多高品质服务,增强自主品牌的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聚焦“激活”,全力营造促消费新格局。积极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供需两端发力、政策平台“双驱动”新格局。一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服务消费市场准入,放宽对文旅、医疗、教培等领域的管制或限制,规范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减少不必要行政审批。扩大服务业开放,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医疗、健康等有序开放,吸引更多海外优质服务和品牌进入我国市场。集中清理废止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限制服务消费的规定文件,健全适合服务消费的支持政策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以社会信用体系为抓手,引导诚信合规经营,对侵害消费者利益零容忍,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健全服务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优化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建立统计监测制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