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及其董事长、财务总监收警示函
公司持续亏损、股价承压
2024-11-06     □记者 李晃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医疗器械公司宝莱特(300246.SZ)进入“多事之秋”。先是由于在此前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部分医疗器械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不准确、部分销售退回未及时冲减收入等五项违规问题,广东证监局近日决定对宝莱特、董事长兼总经理燕金元、财务总监许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宝莱特亦随之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

就在前述处罚公布两日后,宝莱特披露了其三季报:公司前三季营收同比下降15.15%,扣非净利润亏损3108.13万元。单季度看,宝莱特营收已连续5个季度同比下滑,扣非净利润也已连续5个季度亏损,公司业绩承受较大压力。值得一提的是,宝莱特还宣布拟变更已连续13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引发市场关注。

因五项违规问题收警示函

10月25日,宝莱特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公司最近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燕金元、许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3号)(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宝莱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五项违规问题,包括:第一,部分医疗器械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不准确;第二,部分销售退回未及时冲减收入;第三,个别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第四,对部分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时指标预测缺乏合理依据;第五,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

其中,在收入确认方面,宝莱特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分医疗器械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分别多计营业收入1528.66万元、2876.89万元,分别多计营业成本1478.14万元、2750.66万元,其中,多计营业收入金额占公司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9%、2.41%。此外,销售退回方面,宝莱特2022年存在部分销售退回未及时冲减收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导致公司2022年多计收入186万元。

基于此,广东证监局认为,燕金元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薇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分别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宝莱特、燕金元、许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与此同时,宝莱特也因前述违规行为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这并非宝莱特首次遭到监管部门处罚。2023年7月24日,宝莱特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燕金元、廖伟、许薇、杨永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5号)。经查,宝莱特存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2022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宝莱特、燕金元、廖伟(董事兼副总经理)、许薇、杨永兴(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扣非净利润已连续五季度亏损

就在宣布因五项违规问题收到警示函两日后,宝莱特披露了其三季报。

三季报显示,宝莱特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08亿元,同比下降1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4.0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108.13万元;此外,受收入减少导致销售收到的现金减少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52.55万元。

单季度来看,三季报显示,宝莱特今年第三季度营收为2.71亿元,同比下降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2.5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565.93万元。从单季历史数据看,宝莱特营收已连续5个季度同比下滑,扣非净利润也已连续5个季度出现亏损。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发布三季报当日,宝莱特还宣布拟将更换其合作多年的会计师事务所。

10月27日,宝莱特发布《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业务实际情况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履行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大华所在宝莱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已连续13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且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子公司曾因多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被责令停产

宝莱特成立于1993年6月28日,于2011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主要涵盖健康监测和血液净化两大业务板块。

尽管深耕医疗监护领域多年,但宝莱特近年业绩表现较差。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宝莱特营业收入分别为13.96亿元、10.91亿元、11.84亿元、11.94亿元;扣非净利润依次为3.34亿元、0.44亿元、-0.07亿元、-0.82亿元,扣非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下滑,且最近两年均为亏损状态。

业绩承压之下,宝莱特近年股价亦走势低迷。同花顺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宝莱特股价分别整体下跌14.83%、24.83%、4.19%。与此同时,今年以来至11月4日,宝莱特又整体下跌32.33%,同期大盘涨幅为11.95%。

而在股价与业绩双杀的背景下,宝莱特也遭到部分机构的减持。同花顺数据显示,继今年二季度减持宝莱特23.95万股后,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定增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三季度继续减持35.30万股,截至三季度末以385.29万股位列宝莱特第三大股东;与此同时,金鹰红利价值混合A、金鹰核心资源混合A也于第三季度减持并已退出公司前十大股东行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资本市场上屡遭处罚外,宝莱特子公司还曾因多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被责令停产。

2024年5月28日,宝莱特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有关情况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三原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三原富生”)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于近期对三原富生进行了飞行检查,并于2024年5月27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黑龙江鑫品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0号)(下称“《通告》”)。

《通告》指出,三原富生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机构人员方面、厂房与设施方面、生产管理方面、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三原富生已对上述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通告》要求相关属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的控制措施;对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处理;并责令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据悉,此次飞行检查后,三原富生进行了全面深入整改。2024年9月4日,三原富生收到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三原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复产的函》,同意三原富生恢复血液透析浓缩液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销售,三原富生将按照相关要求平稳有序恢复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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