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了修订后的《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细则》共5章28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廉洁从业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内控管理;三是细化主要业务环节廉洁从业要求;四是加强自律管理。
近年来,随着基金行业迅速发展,广大投资者殷切期待基金行业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中基协表示,当前,基金行业廉洁从业管理尚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机构存在党建工作对廉洁从业管理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廉洁从业管理重制度建设轻落实执行、营销制度和标准评估调整不及时、主要业务廉洁从业要求理解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在加强督促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基金业务及业务相关活动中出现的廉洁风险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细则》具体内容。
据悉,本次修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原则,结合基金行业业务发展特点和相关自律管理实践,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廉洁从业监督机制、加强内控管理、细化主要业务廉洁从业要求、加强自律管理等四个方面对《细则》内容进行调整。
其中,在加强内控管理方面,《细则》对明确人员管理方面的廉洁从业管理责任、杜绝行贿行为和不规范财务行为、积极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例如,在考察评估中对重大廉洁从业问题实施一票否决,加强正向引导激励和反向惩戒约束作用;强化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投资入股、聘任和廉洁从业管理;增加虚报费用支出、变相支付费用等典型不规范财务行为,坚决要求在营销活动中杜绝行贿行为等。
此外,《细则》新增了“加强内部信息保密”的内容,要求基金经营机构采取保密措施,防范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等信息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细则》的修订还细化了主要业务环节廉洁从业要求。例如,针对开展基金募集、销售、投资顾问等业务,不得协助客户通过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资料、代持、多人拼凑、资金借贷等方式,向不满足适当性要求或者合格投资者要求的客户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安排向特定客户销售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或者其他风险与收益明显不匹配产品等交易等。
由于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以来发展迅速,服务人群、服务资产规模日益增大,此次修订将基金投顾业务也整体纳入廉洁从业管理。
另外,《细则》特别强调,一旦发现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严重危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市场秩序,不配合检查和调查,拒不提供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存在虚假、重大遗漏、误导性内容等情形的,中基协将依照自律规则从重处理。
(记者罗逸姝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