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利于建立健全投资者友好型法律体系,让投资者有更多的获得感,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关键转型。
《指导意见》提出,更好发挥司法审判与证券期货监管的协同作用,完善资本市场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健全司法保护机制,提高审判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审判监管质效,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从主要内容来看,《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及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从总体要求、投资者保护、市场参与人规范、司法行政协同及组织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
一是聚焦投资者保护,站稳人民立场。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及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和持续信息披露造假的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力度,有效落实民法典、刑法、证券法等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制度,确保涉案财产优先用于民事赔偿,依法优先保障投资者权益等。
二是规范市场参与人行为,塑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回归本源、稳健经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司法规则,支持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履职,保障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净化资本市场生态,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法打击编传虚假信息、“维权黑产”、发行上市环节不正当竞争等干扰市场正常运行、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形成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
三是强化司法行政协同,凝聚发展合力。推进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抓前端、治未病”走深走实。强化会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做好司法程序与行政监管程序的衔接,全面提升司法审判执行与行政监管处罚工作质效。
四是完善组织保障,切实提升审判能力与监管能力。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始终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优化金融案件管辖机制和审理机制,强化金融审判机制和双向交流培训机制,持续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程度。
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力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对于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的基本理念,以及建立健全投资者友好型的法律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司法救济体系、上市公司治理体系、社会监督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指导意见》对于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打击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者,才能让资本市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才能让投资者有更多的获得感。(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