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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并积极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我国已多次强调“租购并举”的住房发展方向,此次从法制层面进一步明确,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保障。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条例》作为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系统整合了合同备案、资金监管、权益保障等多项制度,形成了“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完整治理闭环。
赵庆祥分析,针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行为,《条例》规定,“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从根源上遏制金融化运营倾向。此外,建立租金调控“监测+引导”机制,《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引导租金合理定价,保障承租人居住稳定性。
赵庆祥称,《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住房租赁的社会公共服务定位,通过构建“稳租金、保权益、强监管”的制度框架,将租房从“市场自发行为”升级为“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例如,针对“押金难退”这一问题,《条例》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租赁市场即将迈入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的全新阶段。”张波表示,58安居客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重点城市租金房价比已攀升至2.17%,核心城市优质租赁资产的投资回报率更是接近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这一态势正吸引大量长期资本持续入场。未来五年,那些能够有效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并显著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将有望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