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政策支持下,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壮大。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养老机构共4.17万家,从业人员达72.2万人,同比增长12.2%。其中,民营养老机构占比52.2%;民营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累计约3万家,占比达71.9%。
为优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环境,《若干措施》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优化证照办理、支持稳定运营四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在支持稳定运营方面,从土地、期限、资金等维度提供支持。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供给,明确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要结合人口老龄化程度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二是稳定经营预期期限,对于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市场主体,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承接期限;对有较大投入的运营方,可适当延长期限,帮助经营主体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增强长期投资信心。三是优化资金扶持,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完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通过“一床一码”动态监管机制,实现补助政策精准落地、资金直达快享,缓解经营主体资金压力。
“政策明确指向养老服务市场化、品牌化与专业化升级,相关领域经营主体将获得长期稳定环境与市场准入红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
娄飞鹏指出,《若干措施》鼓励品牌建设与商标注册,推动优质主体规模化发展,利好具备全国布局能力的养老运营平台。此外,政策对社区嵌入式服务、助浴车、陪诊助医等创新供给加大支持,将带动康复辅具、远程医疗等硬件与软件服务商需求增长。“未来,社区康养与家政服务融合赛道将成为新风口,‘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平台型企业将更具有竞争力。”
王永春认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技术及养老机器人、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获支持,科技型企业可深度参与养老场景创新;老年化妆品、低糖高蛋白食品等细分品类受鼓励,契合老龄群体消费升级趋势,智能康复辅具、居家轻量化健身设备有望规模化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