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岛内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或居留证件,可在指定经营场所不限次数购买清单内进境商品,并现场提货。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岛内居民购买的“零关税”进境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新年伊始,受益于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市场迎来“开门红”。据海口海关统计,2026年1月,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金额45.3亿元,购物人数56.0万人次,购物数量336.7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4.8%、21.0%和14.0%。从购物群体来看,2026年首月,离境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1831.6万元;岛内居民“即购即提”购物金额1438.9万元。
除了对于消费市场的助力,在田利辉看来,伴随“零关税”政策的实施,未来海南对国内乃至国际人才的吸引力也有望得到极大提升。“这是吸引人才落户、建设高水平自贸港的软实力筹码。它标志着海南正从传统的旅游购物目的地,转向一个居住、生活、消费全面与国际接轨的特殊区域,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注入了实质性的民生内涵与竞争力。”
此外,《通知》还明确对“零关税”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省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适时动态调整。而对违反规定倒卖、代购、走私“零关税”进境商品的个人,《通知》明确,三年内不得购买“零关税”进境商品,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
财政部关税司副司长吴京芳表示,“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推动人流、物流等要素在海南聚集,带动离岛免税政策效应进一步扩大,成为海南旅游消费的强力增长极。田利辉表示,政策成功的关键在于监管的精准与高效。必须建立一套严密且智能的跟踪系统,确保“零关税”红利精准惠及岛内居民,严防政策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