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日获悉,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简称“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联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旨在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
据介绍,此次行动拟利用三年时间(2026年至2028年),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年推进。到2026年底,先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范围扩展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士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等职能,其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与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性环节。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部署实施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
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表示,长期以来,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普遍存在制度不全、质控薄弱、能力不足、用药不规范、院感风险高等问题。此次行动覆盖门诊、急诊、用药、检验、护理、院感、住院手术全环节,精准对症。同时,明确机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社一体”统筹质控,把大医院的管理能力下沉传导,解决基层“没人管、不会管”的难题。
具体来看,此次行动围绕基层医疗服务的核心环节,聚焦九大任务、39条自查清单,覆盖患者就医全流程。九大任务主要包括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
例如,在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方面,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门诊专业力量配备,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加强诊疗服务、门诊输液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方面,加强开设急诊、胸痛救治单元、卒中救治单元、创伤救治单元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促进规范合理用药方面,保障“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用药安全,规范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只有基层质量上去,患者才愿意留,医保才愿意付,大医院才愿意放。”张玥表示,近年来,我国基层医疗强基工程已从“建机构、补设备”转向“提质量、保安全”。这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深化医改的必答题。他认为,只要责任压实、资源跟上、督导到位,三年后我国基层医疗水平将迎来质的飞跃。